昨天去光華商場買零組件發現有不少店家仍不肯主動開發票直到結完帳、顧客問起才說開發票要加趴數而且未加趴的售價跟其他商家加趴的價格差不多要不然就是說報價單上的是未稅價花同樣的錢卻無法享受相同的保障(保固縮短、30天不良品換新)這樣消費者不是很理虧嗎?消費者該如何自保?
...法律上似乎沒有30天新品的規定店家也不會因為你有發票而給你30天新品會有30天內更換新品也是看店家內部的規定自於如何自保買之前問有沒有發票有再買就好了一般來說假日二樓人爆滿我會喜歡去三樓買.....我個人是比較喜歡去三樓x宇購買因為三樓人少....不用擠...要問商品可以慢慢聊而且那間店她有發票也可以要商品明細像收據一樣的東西最後光華價位都差不多....就選自己信任的店買吧
我要買的是外接硬碟雖然我不是大戶,不過兩個月內也買了5顆3T外接硬碟(都是在原價屋買的)本來想說最近光華開了不少新店家如果價格差不多就照顧一下他們的生意沒想到會遇到這種情況雖然店家還是很乾脆退錢不過那顆拆過包膜的硬碟要淪落誰的手裡想到就有點不安最後還是回原價屋買至於我說的"30天不良品換新"是代理商的保證有些店家片面縮減為七天是不合理的消費者應該主張該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