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法官假正義,自以為是維護人權,請問毒駕受害的路人呢?可以放人,再來真有判刑都是幾個月緩刑,是監獄滿了,裝不下犯人嗎?反正一樣都是放人用過去案例結案,法官就解雇直接回家,政府還少花薪水!

撞死人案就是因為沒有判死刑
毒駕嚴重就是因為法官輕放
反正都是裁決所、協調會在僑要你法官做甚麼

一堆肇事者橫衝直撞,下車還說看法官怎麼判,你也有肇責,這個肇責規定讓所有人都以為自己是對的,路上誰會讓??明明被撞還要陪他跑法院,這就是鬼島

酸台灣就是行人地獄、犯罪天堂、撞死人的一堆還在滿街開車,很多還是累犯~~~~~~~

古早人說殺人償命、打破要賠,現在法官根本不懂甚麼叫人間疾苦,因為他一路順遂考上高考司法官!直接上班有工作,領著快20萬的公家薪水,卻不用到民間訓練,領個3萬基本工資,例如警察局、殯儀館、監獄、調解委員會去看看,去實習受害者及家屬的痛苦!!

法官卻不用到民間訓練,例如警察局、殯儀館、監獄去實習
法官卻不用到民間訓練,例如警察局、殯儀館、監獄去實習
法官卻不用到民間訓練,例如警察局、殯儀館、監獄去實習

但是法規規定考上高考會計師執業就要到一般會計師事務所上班兩年??去領那個3萬微薄薪水為什麼??我就問是會計師笨嗎?法官太清高!
我能理解很多人看到毒駕、酒駕撞死人,結果判得比預期輕時,真的會很憤怒。尤其受害者家屬承受的是一輩子的痛苦,而肇事者可能幾年後就回歸正常生活。
不過法官的角色其實是依照法律量刑,不是依照社會情緒判決。如果社會認為刑責過輕,根本問題很多時候是在法律規範本身,而不一定是單一法官的決定。

至於司法官是否應增加基層歷練,我覺得是值得討論的方向。接觸不同社會現場,確實有助於理解案件背後的人生影響。
基本上 法官 檢察官的來源 就很有趣。
去查查司法特考吧⋯⋯
台灣民主法律制度~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現實社會真不能像韓劇一樣,晚上有一位罪惡判官.
你去跟法官說阿, 你可以在開庭時嗆法官不懂交通試看看!!
就叫你去跟藍白說, 以後酒駕、毒駕、吸毒、販毒一律死刑, 這藍白做得出來的,
不敢訂就是打假球而已.
該用戶已被屏蔽
綠色就是雙標無誤
hch2006
是喔? 中國人就好棒棒是嗎? 負昆棋又要修法中配任公職可以雙重國籍, 來, 再來辯解喔.
riverbob wrote:
一群法官假正義,自以為是維護人權,請問毒駕受害的路人呢?可以放人,再來真有判刑都是幾個月緩刑,是監獄滿了,裝不下犯人嗎?反正一樣都是放人用過去案例結案,法官就解雇直接回家,政府還少花薪水!


「獨立審判」是指法官在審理案件與作成判決時,僅依據法律與良知,不受任何來自行政權、政黨、民意、媒體,甚或是上級法院的干涉與壓力,以確保司法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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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疵

民進黨執政

十年的司法改革

台灣是獨立審判的法治國家嗎?

你就別為難底層法官了

鐵牛CEO wrote:
噗疵

民進黨執政

十年的司法改革

台灣是獨立審判的法治國家嗎?

你就別為難底層法官了


交通案, 司法案, 都一樣...

升官發財最重要...



鐵牛CEO
噗疵 民進黨的司法改革 真的很成功啊[台灣No.1][笑到噴淚]
民進黨到底要搞到什麼時候?
要溯及放鬆法治的源頭:

馬英九1993年上任法務部長時,以監獄人滿為患為由,主張修法放寬假門檻,並於同年由行政院會通過,緊接於1994年初立法院通過修法,將假釋門檻由服刑期滿1/2放寬為1/3,造成當年假釋比率由67.3%暴增到88.8%,
期間開始假釋再犯率也節節攀升,整體犯罪率居高不下,當時社會震驚的白曉燕命案,主犯陳進興等人即是當時假釋出獄

2009年馬英九任內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正是在法律層面開始推行廢死
當時國會過半的絕對多數是國民黨。
所以真正廢死的是國民黨,不是民進黨
這一定是8+9沒有顯示神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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