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查理 wrote:
而且,從贖金還用面交的方式來研判,黃小姐面對的歹徒似乎不是專業化集團化的擄車集團,可能只是小混混臨時起意.黃小姐的動作反而可能逼他們幹出更可怕的壞事.
老哥呀~~
一般人如何能像您下一樣判斷呢?
當事情發生時,能保持冷靜的又能幾人呢?
再說,發生類似事情時,除了找警察,我們市井小民還要去顧慮1.小偷的形態對警察之影響
及2.警察辦案壓力對我尋回失竊物之關聯!!!!
這豈不荒謬了!!
陳查理 wrote:
個人覺得...這位黃小姐沒付錢贖車就報警,交給警察處理.把事情搞得很棘手,對歹徒,對波麗士大人們都是.
坦白說,波麗士大人們比較習慣處理的擄車勒索案件的SOP是,被害人已付錢了,車子也已找回來了,事後才報案.大人們再循~線~偵~破. 這類的刑事案件波麗士大人們吃不了案的.但要當成重大刑案來辦,會忙不完
警察的存在是保護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並維護社會秩序吧!!
當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卻還要怕麻煩警察?!
那乾脆開放全民擁槍算了,各村里組自衛隊、巡守隊或請保全,效率還比較高!
還不會怕你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