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保乙式是因為每年可以報出險,一些小傷可以給原廠處理掉不用再額外付錢,我保了三年都幫我處理不少小傷,曾經開在路上路邊在割草,路過而已小石頭就噴到側門了,心裡只有OOXX...小蜂窩就要版金+烤漆就2張以上了.....
現在車已經第四年換成丙式,但我把第三責任提高,因為台灣這法律很POOR,因為只要是大撞小,都是大錯的多....也證實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寶這句話。

taisun wrote:
舉個實例強者我前同事...(恕刪)
adik wrote:
我保 蘇黎世的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 第三人無保險汽車碰撞車體損失保險
1.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若車禍有我的責任,賠對方財損及事故傷害
***這兩年內人開車不小心,兩次事故 保險公司賠了3萬及7萬.
2. 第三人無保險汽車碰撞車體損失保險:車禍是對方責任,對方又沒有第三責任險 要自己出錢賠,事後又推三拉四...就可先向蘇黎世申請理賠(最高可到八萬,一年只要幾百塊保費),保險公司在去跟對方要錢!
***半年前,好端端停在路邊 被一台貨車A到 後保桿及後葉片,對方只有強制險,
備案後原本也是說好要賠,拖了半個月 後來直接找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很有辦法"要對方把錢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