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這樣,平常我也都是機車有時候必要開車時才會開車我應該還蠻能理解機車用路人的甘苦有時候前方汽車看到車位突然靠右或許顧及後方車流,打了方向燈,也慢下來了但是對於騎車向前行的我而言,是種困擾,也非常想"更"...但是偶爾想想開車的人也是一位難求,有時雙方思考角度角色互換一下,其實很多問題就不存在了。morris43 wrote:違停對車主頂多財損 ...(恕刪)
s99ten wrote:我的違停其實有點不得...(恕刪) 我知道有有的地方真的很不適合停車,即便有畫停車格也是,我想賠償不分你不用擔心太多,不管賠多少都是必要的學費,好在這次只是皮肉傷,該思考如何避免相同狀況的發生,例如:走遠一點、直接駛離車道、擺路障之類的也看你提到鑑定的部份,確實有可能變成零肇責,因為我聽過停在機慢車專用道上的,機車撞到最後判違停車輛3 機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