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obling wrote:請仔細想獨立思考屏除所有主觀規範條件只客觀看實際結果同個停車場同樣都是連續停一個月卻有不同價格合理??.(恕刪) 那也請您獨立思考為何有不同價格!月租戶僅占總停車位的20~30%不等設停車場不是為了月租而是停車週轉...1.不然停車場全部取消~~大家都停路邊如何2.全部改月租...除了月租可停...其他人都別停3.全部改臨停...全部單一計費模式~前面p6兔子有說過...用喬的是當排隊的那些月租戶是笨蛋白癡嗎公平嗎大家乖乖排隊你主張用喬的(把21600喬低)對於臨時停車的車主一樣不公平在公平的基礎下管理停車場很難嗎您要不要去管理看看再回過頭來看你寫的請記住...當您用喬的概念...相對就是把你的權益也喬掉了不要忘了...21600扣除您說的喬的金額--->那差額呢!對民營業者來說...只要不影響收支...是OK!對公營業者來說...龍門是公營的沒錯吧(北市府)...那別人停車的權益在哪!此外...對公營業者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審計室稽核"那筆差額"!!!要買車就請考慮停車位不然就是大眾運輸工具或計程車
devil2772 wrote:以我這裡羅東國小地下停車場為例,每小時三十元,一天內不移車最多收費上限為150TWD,一個月都不動車就是150※3=4500TWD你先去詢問,你停的停車場[不移車一日最高收費上限]是多少,如果有(單日上限),再算上天數去爭取,除非你那停車場有標示其他罰則與清潔費。...(恕刪) 1.電腦會算...不用爭取啦2.公營停車場不能有罰則....公營委託民間經營亦同如果它有罰則...請向該鎮公所反應3.它之所以會有收費上限...是給聖母跟博愛醫院的住院患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