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賣車收了訂金, 買方突然不買了!(他說寄存証信函了)

拜託你別亂說,會誤導別人,
定型化契約不是可以這樣亂用的,

Knife wrote:
首先請您要明白兩個觀念:
一、民法上所謂之契約,通常是指定型化契約,其契約之內容必須載明買賣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及其他與買賣有關之所有加註事項,一旦買賣雙方合意簽署,此契約即生效,買賣雙方均須按契約內容履行後續相關行為,如有任何一方未依所簽署之契約內容履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負所有因違約肇生之損失與責任。
(如不明瞭何謂定型化契約,可到書局找房屋租賃契約書來參考)
二、您提到收受了對方付的訂金,也給了對方簡單的收據,但重點是收據上除了註明收受訂金的金額外,是否還載明了後續雙方應負之權利與義務?譬如多少日內交付尾款?如何交車?交車時車況?若無法完成交易之處理方式等等,若有註明上述事項,此收據在法律上即視為一簡易之契約,若無,則就只是一般收受訂金之收據而已,對於後續買賣雙方買賣行為之履行與否,在法律上並無實質之法律要求效力。
當然,不論是買方或賣方,我相信沒有人願意沒事找事搞的自己一肚子氣,但如果牽涉到法律層面,就必須回歸法律認定與規定的範疇,今天您遇到這種出爾反爾的買家,不高興是必然的,但如果因為不高興而爭執甚至於訴諸法律途徑解決,我個人認為這並不是明智之舉。
我個人建議您可以平心靜氣的與對方商討訂金退還之方式,例如退還一半訂金,因為您為了完成此次交易,也應對方要求做了一些車況上的處置作為,這一半訂金的部份就當做一種補貼,因為如果雙方都繼續堅持而鬧上法院,結果並不一定會有哪方受益,平白浪費不必要的時間與金錢罷了。
提供您做參考。...(恕刪)
你不要一直誤導人了,
打一長串其實都不正確!
那請問一下,
對方沒有答應要買的話,
為何要給車主一萬元留車,
你覺得法官是沒正常邏輯嗎?
一看就知道是訂金了!
況且定型化契約認真說起來是可以主張無效的(顯失公平的話),你不要一直打錯誤法律觀念令人方向錯誤!
這樣容易造成別人後續的法律糾紛!

前面有人說寄存證信函,這是涉及到「時效」的問題,並不是像email一樣沒用!
只是可以說存證信函不等於告!

Knife wrote:



容我再舉個淺顯的例子作說明:
譬如今天您去租屋,大部份的房東會拿出一份擬好的“房屋租賃契約書”讓你看,然後雙方再就實際情況進行討論增修內容,等到內容雙方都能接受,接下來才是用印簽署,契約書各執一份,然後由承租方依契約內容交付押金及租金,再由房東交付“收據“(有些是直接登載於租賃契約內),此時才算完成租賃程序(有些房東還會將租賃契約送至法院公證,但這是另種型態,在此就不再贅述)。
此時不論押金或租金的收據,都是在租賃契約雙方合意簽署後所衍生之證明,其最原始之依據還是租賃契約,其就雙方權利義務之保障與要求之效力也是契約本身。
版內有許多朋友強調契約得以口頭為之,故不一定要簽署書面契約,但請您試想一下,車輛買賣這類動輒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之交易,若僅以買賣雙方口頭訂約,其保障效力何在?倘今天真的鬧上法院,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單憑一紙“未載明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金收據,您覺得法官會如何認定?
所以我在先前的發文中才會建議版主盡可能與對方進行協商,當然,依一般社會通識認定,不退還訂金是可行的,但如果對方堅持採取法律途徑解決,其結果並不一定會是哪方得益。
提供您參考
...(恕刪)
來了..來了..來找麻煩了..到我的賣場po 文..要影響我的交易..唉..

問題 2

i_lingcheng(163)

楊先生您好 由於本契約已取消交易 請依法將買車定金壹萬元整退給我方 (2013-05-1121:53:50)

答覆:

您好.您來看車.也交付定金.明言11日前交車.求我做車子內外的美容..要求我拆我行車記錄器及超速警報器要求我把備胎蓋裝回去.我也花錢花時間都按您所言裝回去了.請問這些所有的花費及時間,就你一聲不買了.我的損失要如何計算, 再則因為您的下定..本來要買車的朋友也因此沒買到,,我也失去了交易機會.我們的損失又要找誰要呢?如果您真的認為我不還您定金是錯的.請您進行法律行為, 以法律做公正的第三方, 如果判定我該還您,我如數還您,
一切以誠信為原則,請不要一時的衝動照成雙方的麻煩及損失.
請您不要在我的賣場搗亂.只突顯出您的無理.. (2013-05-1205:14:54)
您的文章我會存檔存證, 你再企圖影響我的賣場交易, 我將提起法律訴訟..請不要再有其它任何影響我交易的行為..如有不滿或覺得被我個人欺騙,您有各種方法可以求助.
您下訂10000元後..你的要求及我的損失我以下列出:
* 拆除行車記錄器及其攝影機拉線..(目擊者行車記錄器與車電的接續及後攝影機)
* 拆除超速警報器及其電源拉線.(電源的延長接續)
以上工車拆工共1000元.
* 車內外美容 3500元
* 後車輪蓋請朋友幫忙.
* 露天買廣告費用. 400元.
* 公司員工外出執行半天無法工作來回損失3000元..
以上我實際支出共 7900元.
只因為您的不守信用..
(2013-05-1205:37:40)
再補充一個, 在您之前的回家取訂金的先生..也因您的搶先下訂,失去了車輀的交易機會,這又要如何計算?(您當時也在.也都有聯絡訊息可查證.並不是本人杜撰,) (2013-05-1205:46:24)
Bravo4freedom wrote:
因為前些年.賣機車..收人家10000元訂金, 但後來沒法子交車給人家..
也是賠了20000元給要買車的人..

真的嗎???????


是真的..我忘了那一年了.這事大約有不少人知道的..應該也有前隊友看到我這請教的文章.
當時的情況大約是這樣.我賣重型機車..收人家訂金10000元. 因為我為車隊隊長.車隊統一換牌.我車號為001 .隊友不捨我賣車.交車前把我的行照,key 搶走不讓我交易.造成無法交車..買方要求我賠二倍定金..
.我認為這是一個常例..也是個人的誠信..所以雖在當時資金困難..我也支付20000元了.賠給了買方
5340yhc wrote:
我賣重型機車 ...(恕刪)...

大型重型吧? 阿不然的話, 普通重型才多少錢, 賠對方兩萬? 哈.
路人甲㊣ wrote:
大型重型吧? 阿不然...(恕刪)


是啊.
問題 10

i_lingcheng(163)

OK 存證信函已寄出 我將提法律程序解決 (2013-05-1211:35:07)

買方說他寄出來了..那我只好等著了..
5340yhc wrote:
請教大家..我最近在賣自己的車子..suzuki jp ..因為車況等都還不錯..所以上週六大約有三組客人看車試車之後,要下定買車,一個週一來訂. 一個要回家拿訂金..另一個怕車賣了.就當場下訂金, 我本來要求車價的一成40000元. 最後協議為10000元. 也簡單的寫了收條, 內文當然是收訂10000元..寫明5月11日前交車..及我自己的資料及簽名...

買方要求我洗車, 清內裝, 拆測速器及行車記錄器,折價一萬,我也都同意照辦,星期四一早去電提醒時間快到了..買方要求延時..因為他原車的買賣好像有些問題.現金上有了問題.我答應到下週一也就是..5月13日再辦過戶..

但昨日晚, 買家突然來電說不買了.要我賣給另外在等的買家..要求我退還訂金..我當然否決了.買家說要找律師告我,什麼7天鑑賞期等等.叫我收存證信函.個人覺的有點氣悶..因為前些年.我賣機車..收人家10000元訂金, 但後來沒法子交車給人家..我也是賠了20000元給要買車的人..

如果訂金的收取不能做買賣雙方的保障,那收訂金做什麼? 如果不能.那我不就白痴賠20000給人家.

請問大家.我不退訂..這樣有錯嗎? 在法律上怎麼看這一件事情呢? 自己在網上查了一下..看的一頭霧水..希望有朋友可以給我解惑.謝謝..


((5月12日補充))


問題 2

i_lingcheng(163)

楊先生您好 由於本契約已取消交易 請依法將買車定金壹萬元整退給我方 (2013-05-1121:53:50)

答覆:

您好.您來看車.也交付定金.明言11日前交車.求我做車子內外的美容..要求我拆我行車記錄器及超速警報器要求我把備胎蓋裝回去.我也花錢花時間都按您所言裝回去了.請問這些所有的花費及時間,就你一聲不買了.我的損失要如何計算, 再則因為您的下定..本來要買車的朋友也因此沒買到,,我也失去了交易機會.我們的損失又要找誰要呢?如果您真的認為我不還您定金是錯的.請您進行法律行為, 以法律做公正的第三方, 如果判定我該還您,我如數還您,
一切以誠信為原則,請不要一時的衝動照成雙方的麻煩及損失.
請您不要在我的賣場搗亂.只突顯出您的無理.. (2013-05-1205:14:54)
您的文章我會存檔存證, 你再企圖影響我的賣場交易, 我將提起法律訴訟..請不要再有其它任何影響我交易的行為..如有不滿或覺得被我個人欺騙,您有各種方法可以求助.
您下訂10000元後..你的要求及我的損失我以下列出:
* 拆除行車記錄器及其攝影機拉線..(目擊者行車記錄器與車電的接續及後攝影機)
* 拆除超速警報器及其電源拉線.(電源的延長接續)
以上工車拆工共1000元.
* 車內外美容 3500元
* 後車輪蓋請朋友幫忙.
* 露天買廣告費用. 400元.
* 公司員工外出執行半天無法工作來回損失3000元..
以上我實際支出共 7900元.
只因為您的不守信用..
(2013-05-1205:37:40)
再補充一個, 在您之前的回家取訂金的先生..也因您的搶先下訂,失去了車輀的交易機會,這又要如何計算?(您當時也在.也都有聯絡訊息可查證.並不是本人杜撰,) (2013-05-1205:46:24)

更新
問題 10

i_lingcheng(163)

OK 存證信函已寄出 我將提法律程序解決 (2013-05-1211:35:07)


樓主不錯,先列損失
於法有據,他一定告輸的啦

不過樓主建議你有些絕招不要寫在這個文章上
免得他一一破解...
畢竟敵暗你明
kai101 wrote:
既然很懂法律,何獨看...(恕刪)


那你還是在旁邊看就好
免得人家被你誤導
你又會說「你確定我說的東西,跟你說的東西是同一件事情?」
網友們要小心啊


5340yhc wrote:
其實只是回答我自己的...(恕刪)

樓主單據準備好就可以等他告吧
基本上調解委員一定會靠北他一頓的你放心
他不死心轉起訴的話
一定完全敗訴
訴訟費他還要自己負擔
謝謝大家寶貴的資訊, 謝謝..
另外再請教一下..萬一要調解不知會在那邊哦..聽說那人在新竹..要是一直跑新竹..那..就真是累人了..放下工作去做這些煩心的事.真是討厭.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