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的印象和常遇到的

計程車和公車常在剛跳綠燈就搶著右轉

根本就不大理會等著直行的機車,直接逼車

和右轉公車搶直行會有種可能會被撞死的感覺
又一個右轉車 不禮讓的
你這就是 沒注意右邊後視鏡
還要上來取暖? 駕照到底怎考的阿?
有良心就賠一賠
還要想盡辦法少賠.....

真希望X家人也如此被對待 才會有同理心

胡亂來 wrote:
我的小白被撞了-要...(恕刪)

100%
上次機車還在地上滑100多公尺,可見機車速度多快!
我還是完全停止,讓他撞!
北安路左轉明水路,三線道,我已在最右(外側),打右轉燈,直行到路口要右轉看右後視鏡 ,沒車,開始右轉,看前後,再看右後鏡,他就來了,腳踩剎車,就這樣,停下來讓它過,但他過不去,也停不住,就撞上來,機車和人滑到路口另一端的紅綠燈下....
45天後是汽車100%。100% 100%
打去問說:後車撞前車,可寫成轉彎不禮讓直行。
我問:我們兩車是同向,我已是最外側了,我還禮讓誰呀?騎在人行駛道上的直行車呀!
條子回:你有權,花錢再鑑定。
交通規則:右轉車應讓直行車。我也吃過這種悶虧,而且事故鑑定是我應負100%肇事責任...
說到打方向燈就好笑了

我要右轉進大樓地下室前

已經打了三四十公尺的方向燈

(別懷疑,車速只有15-20左右)

車子也儘量靠右邊了

但還是會有機車硬要從右邊超車

***************************************************

我自己是覺得啦...

沒打方向燈後面的機車還沒騎很快來超車

一打方向燈...天啊...

好像賽車手看到燈號閃綠燈一樣

馬上引起機車騎士的衝勁...唉...

奈A安泥...?
交大家一個做法,就是要右轉前先慢慢往右靠,靠到機車進不來,機車自然切左側,屢試不爽,反正讓機車騎士覺得危險就會自動煞車。另一個方法就是右轉前加速到可以的最快,最好引擎嘶吼,騎士自然不敢亂入。當然第一種方式最好。
這種鑑定最討人厭,我以前在高速公路塞車我直行幾乎快停下來,因為要慢慢從外線慢慢直行進入主線,主線車給我用力往前衝側邊擦撞我葉子板,結果判決我全錯,還吃了3000罰單,保險免費送別人烤漆。
JamesPrius wrote:
交通規則:右轉車應...(恕刪)

胡亂來 wrote:
我的小白被撞了-要...(恕刪)


本來就你的問題比較大,還上來取暖!你要轉彎本來就應該停下來確認後方無直行車才轉
不要自己腦補以為這樣的距離人家一定來得及反應,一定要讓你!
憑啥?

jameschen1977 wrote:
這種鑑定最討人厭,...(恕刪)


你這跟插隊有什麼分別?本來就你全錯,切人家車道
只罰三千便宜你了
bus.mister wrote:
別誤導,來給大家案...(恕刪)

其實這種直行車會跑道右轉車右邊的情形是當初交通部倉促禁行機車之後產生的Bug,幾十年來沒人想過要修正。
機車優先道是個錯誤的設計。
小弟是開車跟騎車都有的人,汽車駕駛是線最好是正前方及正後方,如果沒有機車優先道,那麼機車就只會行駛在汽車的前方、後方以及內側車道,也可以避免右轉汽車與直行機車擦撞的可能。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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