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ley5488 wrote:繼然法院這樣判,那樓主快去告吧,還可以賺...(恕刪) 唉,沒人要改編你的意思…你一直強調契約po一半也沒見你po?(我更好奇有人買車會要求車商為你一台車而去修改定型化契約,而車商也同意的。)只要還有生產有相同配備的車,不管你名稱怎樣改,最多只是漲價而不是停產吧!更況變更售價是在簽約收訂後,給付不能的風險怎麼會在買受人身上?(是真不能嗎?)前面有人po判決了,你還要硬說業代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