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對於鎰術老闆小高告總公司蔡先生一事,目前檢查官都以不起訴處份了~~ 這在冠彰的網站上都有做說明 也就是說明,冠彰能證明對高沁鎰先生違約違法 不法行為言之全是事實,所以檢察官以不起訴來結案。 好像不是這樣子。。。
爵士風鈴 wrote:不過對於鎰術老闆小高告總公司蔡先生一事,目前檢查官都以不起訴處份了~~這在冠彰的網站上都有做說明也就是說明,冠彰能證明對高沁鎰先生違約違法不法行為言之全是事實,所以檢察官以不起訴來結案。 被打嘴了 好可憐喔..........
歷經臺中地院一年多的偵查終於還我鎰術國際高沁鎰的清白事情概要:高沁鎰在創立鎰術鍍膜前是加盟冠彰磁釉因後期冠彰公司負責人蔡 源供貨不穩磁釉材料內容物有異高沁鎰向蔡 源反應兩年多皆未獲得回應與改善於102年3月01日與冠彰公司終止加盟合約之後高沁鎰獨立創業鎰術國際蔡 源因心生不滿,在自己冠彰公司官網、汽車雜誌、手機簡訊大肆的散佈毀謗高沁鎰內容比天橋下說書的還精彩在法院偵查結果還沒公布前,蔡 源還是持續在自己官網散布謠言,加重毀謗。如今真相大白,特地公布此起訴書,還高沁鎰清白,讓所有之前有疑慮的消費者了解事情真相。
拜託!!! 地檢與地院都分不清楚當初台中地檢署的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這個案子原由是這屬公眾利益,我們必須查明有多少受害者,以維護商譽,因此不起訴時經他的聲請在議,由高檢的檢察官再次調查,檢察官卻以這是私德問題而予已起訴原因在於高檢署檢察官要求我們提出受害者名單,但我們不願意車主受"第二次傷害"而拒絕兩次的調查有截然不同的結果,我們只能承受這樣的結果,配合後續司法的調查了解法院程序的都知道,他是原告,我們是被告被告被起訴並不代表原告"已經"是清白的被告被起訴也不代表被告"已經"是有罪的被告被起訴只是原告原始之訴求而已,而其他的是要交由法院法官判定以下附上地檢署檢察官之不起訴書
拜託!!!放一張102年無意義的廢紙是想表達什麼?開庭出庭作證的竟然是自己中和加盟店的曾老闆不是有好幾十個受害者嗎? 怎麼地檢再給蔡先生一個月的時間都找不到半個?還有喔~我跟蔡先生的事情 ~你這個中和加盟店的曾先生是在湊甚麼熱鬧!!你想好好做事就乖乖的去做你的事~不要妨礙我跟你大老闆敘舊對了~我們還沒有處理偽證的部分 ~請不要急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