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s1012 wrote:買把大鎖將他的車鎖上~~叫他請管理員出來跟你連絡!! 你不要亂教人,錯誤的作法,車子在法律上是代步工具,除非是執法單位,不然私自用大鎖鎖他人的車輛或將他人的車輛輪胎洩氣,車主是可以告你限制他人行動自由,一但提告這是公訴罪沒得商量的,若事實成立會坐牢的。
Albertwhhsu wrote:請問一下,小弟的房子...(恕刪) 建議停車位立牌寫:"此車位已出租予本集團使用請勿在此停車,免生困擾!X聯集團敬啟"然後兩個車位地上各用白漆,寫上"幫主"和"副幫主"
我也有類似困擾~我家是在大馬路兩旁的房子...我車都是停在一樓裡面(不是走廊喔)偏偏很多白木的人喜歡把機車停在走廊或著正前方(白線內)...機車車主講過了也一樣講不聽~小弟我的做法是把機車退到馬路上去停...汽車的話~我目前是站在那等車主回來告訴他別亂停別人家門口不過我是比較想要故意騎腳踏車去刮他車,刮個一次兩次就不敢亂停了吧...
不過我印象中大樓地下室的停車位即使是你買的也是僅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即使獨立權狀車位也是只是你的所有權狀的公共區域持分會比較高(我自己買過大樓車位的經驗)所有權還是屬於全大樓住戶的我也遇到過這情況頂多是請管理員道德勸說~~留字條鄰居這樣吵也不好吧不然要告竊佔罪也很困難警察也不一定有空處理這種小案子~~在台灣其實就是這樣無奈你想動他車發洩可以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被監視器拍到~~!不然你反而變成犯罪~~毀損罪~~不然下次真的麻煩一點~~放個三角錐吧~~!我想~~要偷停你車位的人~~也不會想這麼麻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