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hou wrote:1. 依照自負額來看...(恕刪) 等肇責判斷書下來 是對方的錯 就是由對方全部要負責ccchou大說的沒錯 那樣的的話你是不用花錢的但不要自己先出錢再去跟對方要, 怕到時要不到會沒完沒了由保險公司出 再由他們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要比較好
demo1234 wrote:但如果不是自身肇事...也就是責任歸屬是在對方時自負額的部份並不適用............(恕刪) 抱歉,前面個人沒理解清楚太快回答。零肇責在直覺上應該也是您上面說的條文上可能也不會寫清楚,會衍生爭議但是還是建議您確認一下車體險自負額的條文
此案的重點就是找不到肇事者吧?所以保險公司的意思是先出險,如果要修10萬保險人自費3萬,保險公司出7萬等日後""找到""肇事者後求償10萬,保險拿7萬,你拿3萬回來。所以你只要回去找"自負額"的條文就會寫到相關規則,這種情形應該很常見,所以保險公司不會吃虧的....
保險專員搞錯了吧!!你有保乙式應該就有代位求償了,為什麼還要你出自付額?應該是保險公司要出面幫你要錢吧。我認為的邏輯應該是保乙式,保險支出先修復,後再代位求償。還要自付額的乙式保險?我第一次聽說demo1234 wrote:請教大家...這樣的...(恕刪)
樓主當初投保的就是"自負額三萬"的乙式車體險今日對方保險過期=沒有保險若要動用"自負額三萬"的乙式車體險來出險那前提不就是要"自負三萬"嗎?乙式車體險有"免自負""自負額一萬""自付額三萬"等等..保費當然是由高而低你只付出"自負額三萬"車體險的保費卻要行使免自負車體險的內容保險公司又不是笨蛋
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車體損失險甲式及乙式第五條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第一次被保險人應按實際修理費用負擔基本自負額新台幣三千元,第二次為五千元,第三次以後為七千元,如被保險人選擇較高之自負額時,從其約定,本公司僅對超過自負額之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被保險汽車發生前項之毀損滅失,可完全歸責於確定之第三人者,本公司於取得代位權後,被保險人無須負擔自負額,且該次賠款紀錄,不適用賠款加費之規定。樓主是停止狀態被後車追撞,後車應負完全肇責,車輛損壞修復費用當然全部由後車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