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車被撞,能要求車價折損嗎?

保險公司 依照原廠開價費用 實報實銷(多少灌一些名目衝業績)把妳車修到好~~

至於主張對方賠付折舊 不用想了 上法院或調解 也是一樣~~

車損期間交通費用 也不再賠付範圍 除非樓主有加保 車撞車 代車費用險(看你保多少 保幾天依照契約簽訂賠付)
可以,要有相關單位鑑定報告,但法院修車費會判折舊,不一定較好。
不見得比較好

反而會把事情弄得複雜



台灣人好像買車就會先想到之後賣車的事情...

好像買車很怕賠錢的樣子,那到底是有沒有那個屁股買車阿...
籲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telman148 wrote:
各位大大
前幾日,我的新ALTIS 約1.5年車在停著等紅燈時,被後方車無煞車撞上(所以,應該是對方100%責任),對方有保險,我是先回原廠修,報修如下:後保險桿換新、車後尾板有輕微潰縮,用鈑金鈑、倒車雷達換新、後鐵鋼樑換新、後車箱無法正常蓋上,需校正,這樣大約3萬多元。
因為本身不是很懂車,想請問大家一下,這種損傷程度,雖然原廠說修好後,應該看不出來有被撞過,但除了修車費用外,我還可以跟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車價折損的賠償費用嗎?如果可以,大約應該要多少錢呢?在此,先感謝大家的觀看與回復,謝謝囉!
...(恕刪)


簡單問一句
若今天角色互換 你會接受對方要求你賠償 車價折損的賠償費用 嗎?
telman148 wrote:
後保險桿換新、車後尾板有輕微潰縮,用鈑金鈑、倒車雷達換新、後鐵鋼樑換新、後車箱無法正常蓋上,需校正,這樣大約3萬多元。(恕刪)



對方沒提出保險桿換新、倒車雷達換新、後鐵鋼樑換新 這三樣零件僅賠償你折舊後的價格就不錯了....

在維修部份分成 1.零件 2.工資來看

工資對方全出,零件換新賠償部份X上折舊=實際要賠你的,搞不好你自已還要拿一筆錢買單哩


以下來自yahoo知識+
"汽車零件、耗材等費用均係以新品換舊品,參照前揭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2476號判決意旨,即應予折舊,始為合理。
依行政院公佈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又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計額,其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十分之九,也就是說車齡五年以上之汽車,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
要求折損...機會不高
他沒跟你殺價或找殺肉品換,就已經很好了
你不滿意要上法院,對方保險公司也有律師可以跟你玩
沒壞的東西也要全部換新...保險公司也不是傻瓜

另外如果考量到以後賣車
去外廠修...因你去原廠修會有記錄
除非下任車主知道你在哪家外廠修
這樣直接撞才修3萬多.怎我之前看一篇啥停紅燈.車熄火.倒退嚕撞到業務的11代ALTIS就要6萬阿.
看來真的是沒很嚴重了.樓主還是放寬心趕快修好.試駕有沒問題比較重要.
你是買車來開,還是買車來賣的?

telman148 wrote:
各位大大 前...(恕刪)


不可能

你別想了

頂多把壞掉的全部換新

但是只要換過

賣車的價格就不會好

像是引擎蓋上面少烙碼還是貼紙就知道換過


法理上當然可以,被害人如能證明其車子被撞後,所減少之價額(好比二手價)超過修車費(應扣除折舊),其差額仍得請求賠償。但實務上保險公司只會給你一個賠付總額,不太可能跟你分細目來談判(對其不利)。如果受損輕微想繼續開,我認為就算了。如果受損嚴重,你不想繼續開,想賣掉時,如果二手價真的太差,或許可以嘗試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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