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先還銀行,拍後沖抵貸款,不足額再來談分期;對當鋪的說法,就稱車被銀行取回了,銀行有抵押權,當鋪也只能認了,因為拿不到車,其實當鋪一樣會談分期處理。但若交給當鋪,源源不絕的麻煩就來了,一般會做為權利車賣掉,當然後續衍生的罰單稅金,一樣是掛在車主頭上...重點是,銀行不可能會出物拋文件讓你註銷牌照...而且,當鋪才欠3萬,車交給當鋪,就算當權利車賣了,也不會退多的錢給你
smart04910 wrote:你有那種朋友那你自己...(恕刪) 的確不該因為樓主朋友狀況來論述樓主品德有什麼朋友,不代表就是同流合乎有富裕朋友 也有貧困朋友有雙親健在朋友 有舉目無親朋友有任職公家單位朋友 也有案底無業朋友看人看品德朋友如此 親戚也如此樓主會擔心朋友,至少樓主有同情心換一般人,能閃多遠就多遠最好打死從今不往來這社會不缺冷嘲熱諷之人缺同理心/體恤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