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保險有許可使用免追償,那你朋友你家人只要有經你同意,借你的車開出去,發生事故也有理賠.但如果他是借你的車給別人開,保險就不賠雖說我也認為車盡量不要借人開,也盡量不要跟人借車,不過真的得借時,保險有沒有保差很多.不過不要借人車和向人借車的重點,不是在保險賠不賠,而是在他借車這段時間,對你的車做了什麼,開你的車做了什麼,這才是你最難以預料的事至於開板這件事,我認為比較省時省事的做法就是自認倒楣學經驗.因為從跟律師洽詢,發存證信函,委託律師求償,舉證,跟保險公司協調,甚至後面開調解會,訴訟等等,花掉的時間金錢,絕對不是這幾萬元可以相提並論的當然,你要爭一口氣,要爭得你想要的公平正義,也是可以這麼做.你認為划得來就去做吧
larry.huang wrote:事情是這樣的1月底...(恕刪) 你應該向那位被收押的朋友要賠償,如果他還有點道義就應該負責不過要等他出來吧....至於他能不能要求他朋友負責,那是他自己的事最後....不要跟無賴當朋友,更不要借車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