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32419 wrote:是的,訂了486未上市預售車在下訂第三天後悔了上網查了一下應該可退訂,打給業務說要等明天管理層上班才有辦法面談這種回答讓人擔心啊有人有486的退訂心得可私訊我的嗎?感謝明天結束再跟大家告知正常來說三天審閱期可退訂我相信那麼大的公司,應該不會不給退才是 =>法拉利486(全新6缸混動)超跑嗎 ??
真的特別是網路上這麼多人的經驗談,真的不是夢到的我們家買三台 SUBARU,都是因為好開且安全的車裡面 SUBARU 車價算是最便宜的。其中一台是 2014/12 在台灣買的,這段時間來也領教了台灣市場所謂的 SUBARU 原廠的服務只能說,跟在北美差太多了!要讓我再向意美汽車買車,真的會很難!!要讓我再向意美汽車買車,真的會很難!!要讓我再向意美汽車買車,真的會很難!!因此,同事與親友要買車時問我關於 SUBARU 的車事時我基本上都建議在台灣就先看其他品牌吧。。。2015 年以來也快七年了,勸退了至少六顆原本想向意美汽車購買 SUBARU 車的心感覺是在做功德的。小晨勃道尼 wrote:速霸陸這種超冷門品牌,要買真的要深思熟慮
審閱期是指訂單該寫的都寫好後,只差簽章可以讓你帶回去考慮三天所以如果已經簽名後,表示訂單成立,自然沒有審閱期的問題因為你已經簽訂了,就像食物吃了之後就沒有保存期限問題一樣意美的名聲也是讓我放棄入主Subaru的原因只是十萬....只能祝您好運囉!!
合約書上有 『本人放棄三天審閱期』或類似的字樣?2020/12/30 14:47〔記者羅綺/台北報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通過經濟部研擬「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規範增訂契約審閱期間至少3日,業者收取定金原則上不得超過總價10%,消費者遇有汽車履修不復得主張更換新車或解約等,較現行規範提供消費者更進一步的保障。行政院消保處指出,實務上常見消費者於未清楚瞭解契約內容的情形下,因銷售話術當場簽約而反悔的案例,為預防消費糾紛,因此明訂契約審閱期間至少3日。此外,草案中也規定,業者若有收取定金,除有特別約定者外,定金不得超過價金總額10%;消保處說,實務上特別約定的情形,通常發生在限量車、訂製車或選配車的交易。放棄三天審閱期 汽車 定型化契約回首頁 > 公開資訊頁面 >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6年起)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https://www.consumers.org.tw/product-detail-2848270.html你應該被唬了12年前我買車時,下訂兩天後,上網發現改款,立刻發簡訊給業務,因為車輛改款,依定型化契約,三日審閱基,我要解除合約。留下明確的時間證據,我有在審閱期內提出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