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高限速100km來看愛開快的認為 加10km 110km才是真正的最高限速保守的人 認為他只要達到 100減10km 90km就合乎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最高速限 不是一個點而是 有一個範圍 上下 加減10km那些超過 最高速限加10km 的還要別人讓的完全沒道理
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句法規 就是造就路隊長的原因 (不堵塞行車) 路隊長往往眼睛只看前方,左\右\後方幾乎無視,他們覺得前面就沒車,林爸依限速開,那有堵車,疏不知後面一串跟葡萄一樣,後面的駕駛氣到都發紫了,常常遇到就是,後面堵了一長串,超過他馬上海闊天空。非常贊成這句“不管你開多快 讓道就對了”因為說明再多,永遠辯不完,文言文聽不懂,講白話也不懂,只好用較簡單的文字讓他們明白。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某些人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了 多說無益 有時候真的很佩服某些內車道路隊長敢在這大放厥詞 被洗臉還陣陣有詞扯一堆限速法條 “除超車外請勿佔用內線車道” 一個成年人連這幾個字都無法理解?看到有人還在發 我已開到最高限速為什麼要讓? 真的炮到沒力了 … 現在社會那麼亂 遇到某些路怒症駕駛逼車,急煞 甚至尾隨攔車的案件層出不窮 請自求多福
明明內側車道就不是超車專用道就一堆人一直說 “除超車外請勿佔用內線車道”小型車本來就是可以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而最高速限 本來就不是一個定速而是一個範圍 上下 加減10km速限100km 可容許的範圍本來就是 110km~90km實際車速 110km的 遇到前車 開90km本來就兩不違法還一堆人說 就算後車嚴重超速前車也要無條件自動讓開法條到底哪裡有說 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道汽車超車只能從道路內側超車跟最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道完全不是同一件事
WOWO88 wrote:明明內側車道就不是...還一堆人說 就算後車嚴重超速前車也要無條件自動讓開 我想請問你怎麼判定嚴重超速跟不嚴重超速或是別人其實沒超速呢?難道是很快地開到你後面就是嚴重超速所以不用讓或者以時速2-3公里逼近你 你判定他沒超速 所以就讓嗎?說穿了就是這些龜車壓根就不想讓 然後直接判定別人嚴重超速吧大家心平氣和討論吧 我只想知道大家的看法
只要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外側車道根本不需要讓後車再強調一次最高速限不是一個定速而是一段範圍 (速限加減10km)例如限速 100km你只要在90km~110km間就是最高速限根本沒有義務冒險變換車道讓後車後車技術好自己變換車道啊開快的人看上限保守的人開下限來回時速就差了2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