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保險公司......我家的A32 2.0之前被偷時保險公司說殘存1XXXX而已就真的賠我們1XXXX還好事隔3個月後遇到一名熱心的台中警察在看完花燈時順邊幫我們找到了最後又再度跟我們家的老A32團圓了當然那1XXXX又要還給保險公司=3=有時車子不是只能用殘存來衡量的......
肇事者要慶幸不是撞到租賃車不然:1.車體毀損部份一律以原廠估價為準,金額再高肇事者都得吞下去2.維修期間造成的營業損失由肇事者全額負擔3.若車體嚴重毀損致無法修復,租賃車公司會以車輛原價要求肇事者全額賠償,用以購置新車輛替換,而不是以車輛殘值計算PS. 租賃車公司很強大的,有法務可以陪你慢.慢.玩!重點是車主不用去處理這些鳥事!!!
要求回復原狀況就好,不用管殘值多少,你沒有要邀求賠償金的話,就直接和他說"回復車禍前的狀況",車你牽去 修好還我!!記得和他算每天的租車or計程車費....不然保險公司一拖10天半個月,你又各種被拖台錢了.....保險公司當然會先用便宜的方法和你接洽阿,不要因為麻煩妥協,這是你的權益!!因為對方保險出險不夠,肇事車主自己也要付錢.....只是因為對方有保險,所以對方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修好他,就對了....
我個人多年前發生擦撞,我100%肇責.保險公司,調解委員跟書記官在調解時一直威嚇對方和解但對方不為所動.最後上法院裁決保險公司全賠.另外對方在保險公司推拖到修車完成這段期間跑去租一台車.這費用也是保險公司吞下去.結論是不要相信保險公司說的那套,上法院見真章.只是要花時間跑幾趟法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