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SA28493 wrote:
怎麼會無關呢?
在法律上任何事物都有一個合理價值
今天別人撞壞我的車,我說這台車跟我很有感情,是獨一無二的,所以要求天價賠償?
如果雙方私底下講講也就算了
不過現在是選擇訴諸網路公評,那不就應該第一時間說清楚嗎?讓大家來決定合不合理才是。
第一時間沒有說清楚,之後才被挖出來,也就不要怪別人質疑立場了。
怎麼會有關??
別人撞壞你的車,你要開天價
應該是你跟他的事情
與我何干??與其他人何干??
搞不好你的車是傳家寶阿,搞不好你的車是大黃蜂,還可以變成金剛來保護你
要求天價賠償又有何不可??拿的到與拿不到的問題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