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obile01發表不愉快消費經驗...要被店家告了~

差一樓滿200樓 幫樓主推!!
 以後也不可能去這家店了

我也來放個板凳,坐等高樓。

昨晚要找來看結果都找不到.....
aaaomc wrote:
原PO內文寫到:然..我常去的輪胎店,知道我要換避震器的同時
"直接建議上座可以一起換"
.(恕刪)

之前去我信任的那家底盤店要調胎時,我也是跟他反應覺得上座有異音,他的動作是--"先拆下來檢查確認",結果正常再裝回去,不是上座的聲音,是李仔串引起.


aopen168 wrote:
之前去我信任的那家底盤店要調胎時,我也是跟他反應覺得上座有異音,他的動作是--"先拆下來檢查確認",結果正常再裝回去,不是上座的聲音,是李仔串引起.
(恕刪)


我要換避震器時,是沒有異音的,所以不需要檢查什麼
只是我不知道上座也可以換,而且已經開十萬公里了,換上座很合理.
經店家提醒,一起換,少一次施工,何樂而不為.
店家道不道地就在此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aaaomc wrote:
我要換避震器時,是...(恕刪)


是的,若年限到一起換是正確的,因為也是在這家換避震輪胎所以可以免費調胎,換避震時我主動要求一併換上座,店家好像也叫料了,但拆下後發現狀況很好,所以沒換省一筆,直到前述的異音出現的查修確認故障點的態度,並非常見的"換掉再看看"的猜測性修法,愛車的人都會非常感動.

(跟店家不是很熟絡,且有時候都覺得比別人貴了一點點,但是技術與誠實態度值得.)
對於認為被熟客插隊, 等很久...這是消費上的認知紛爭, 不是店家想告的重點, 他們也不斷有致歉及說明原因希望能體諒諒解.

重點是在他們認為 版主對外宣揚店家必為處理錯誤, "技術很差" ,透過網路, 形成眾人影射可能是無良..黑心, 店家的感想是??

他們對這很有意見, 而且認為未經明証, 僅依個人的認知就做此宣傳,甚至於有意圖影嚮他人不要前往消費的行為, 已經是先形成公然毁謗及妨害名譽, 也確有可能造成實質上的損失. 因為你的一個PO文, 可能真影嚮到其商譽, 一家小店是受不了被人造成這種損失.

況且,什麼東西才是故障主因, 其前因後果, 是有需要專業第三方查証判定的事情. 在未查証前, 任何斬釘截鐵的公開下定論, 是不太妥當的. 最糟的就是PO文.

萬一店家在處理版主的車子時, 確無存在他刻意的隱暪, 疏失, 詐欺....等
(也就是說你車子真的先壞第一樣, 再壞第二樣.. 你認為不可能, 但如果是呢???你用什麼專業支持你?用01上面的網友分享經驗嗎??)

而他又沒有收你很不合理的價格時? 你覺得你勝算很大嗎?

你是完全無法用服務態度來反駁的.

去撈出他有沒有未開發票, 有沒有上過酒店, 什麼他祖宗八代的事都與這無關, 兩碼子事, 回到法律面, 個人認為版主可能真的要保重.

而且, 少說少錯, 多說多錯. 目前真的不必高調一直在網路上PO文, 可能會增加你輸的機率.

你或許應該先向消保官,消基會投訴做了解調查有無消費隱暪及詐欺之行為, 而非直接開始上網PO文.

老話一句, 網路, 民粹都不是好東西, 有一天可能會害到自己.

zanty88 wrote:
對於認為被熟客插隊,...(恕刪)


所以我去吃網路美食

如果吃不好吃的

在網路上po說xxxxx我覺得超級難吃

我也會被吉嗎?
丹丹哦 wrote:
所以我去吃網路美食...(恕刪)


這樣的比喻很不適宜. 不是你能不能說, 而是你要看是什麼.

好不好吃, 屬於你的身體食用後的口感. 怎麼說都沒有問題.
如果你吃了覺得好像"壞掉" "過期", 但還沒查証就先PO網說, 品管很差, 一定用過期品, 那就大有問題.

機件有沒有壞掉, 壞掉的順序, 廠商如何處理, 有沒有處理不得宜, 就是必須查証. 是類似的.

反舉個例子, 你認為某人長得很醜. 你可不可以上網指名道姓去說某某人醜爆了?
可以, 但你有可能被告.
你有自由, 而且你個人認為是事實, 但, 你濫用自由造成傷害別人.

zanty88 wrote:
對於認為被熟客插隊...(恕刪)


可惜連店家自己內部都互相不認同了。
為什麼?因為他們也知道自知理虧。

為什麼做生意,技術層面的東西無法接受公評?
難不成一個好好的東西,部件一定要換過一輪,花了一堆錢再來說好棒棒??

再來是服務態度,即便是版主遲到15分鐘,但店家也不客氣的讓他在店裡呆了好幾個小時,而且沒有解決到問題。
第二次來訪依舊態度故我,不想做生意其實不用那麼早開門,關門澆花絕對比較愜意。

假設版主呈述的都是事實,那麼版主也絕對不會輸。
開店糾紛都不會處理,只會吉來吉去,我相信生意也不用做了。

的確,網路是一面雙面刃,因為看事情的人變得多太多,也會有更多人來剖析事件細節。
對於站不住腳的一方,網路是一把大刀。對於有理弱勢的一方,網路則是救生浮木。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po文之後,得到本來應該有的賠償,條件是要求刪除文章。

zanty88 wrote:
對於認為被熟客插隊...(恕刪)


店家的維修技術優劣,
是否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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