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九和定位事件的 MMC 正式聲明


瓦力 wrote:
個人臆測事主的動機可能為二
一,不給我那麼多錢,老子我也不爽要了,把事件po上網讓你名聲臭掉
二,不給我那麼多錢,我po上網讓輿論壓力逼你,看你給不給
但是~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 矣

我的重點還是再於九和怎改進比較重要

P.S小小的討論一下~如文章內容有冒犯還請見諒


大家網路討論討論
沒有冒犯什麼啦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九和怎改進比較重要

不過這似乎也不是事主的重點
可以想想如果九和一開始就答應所謂六位數的賠償
還會有這篇文章產生嗎?

況且這兩棟樓裡,應該也沒有人說九和處理方式是OK的吧
同感+1

的確讓人感覺"被害人?" 重點在6位數的賠償金吧~

不然談了3個月不是嗎?

最後以"999999元?"宣佈破局?!

看來不是消費者是盤子 福特更像盤子~

哈~
http://chinese.autoblog.com/2009/09/08/toyota/
DigitalMatrix wrote:
一切皆閣下單方面猜測不是嗎?


在此討論的包含閣下你
有哪一位不是單方面猜測的?
還是閣下有何實證可以提出給大家參考的?

DigitalMatrix wrote:
至於智商問題,是以一般人口分佈對照智商高寡之鐘型函數取之,(中下:90~100,中等:101~110,中上111~120)
且該位郭姓先生亦被MMC爆料為一國營機關人員,智商應該不會比該廠長Low,不是嗎?
還是你連智商這檔事也要嘲笑該位事主乎?


智商問題可是閣下你提出的
誰的智商高誰的智商低我不知道也沒評斷
就如閣下的智商高低我也同樣不清楚
很抱歉我沒閣下的專業可以推斷誰的智商又比誰高或低

DigitalMatrix wrote:
一方面嘲諷某些網友當盲目牌衛生紙,一方面卻不自知自個亦成為某廠牌or某廠or某Team的toilet paper
前者也許是幫忙某人擦口水,擦眼淚..
後者乃因某事業團體出包掩飾不成..幫人擦屁股用的..
兩者皆為衛生紙,但用途大不同,
其司馬昭之心於事主及閣下,昭然若知啊!
某些網友也許見獵心喜(因為偏執狂支持的車廠,看到對手或自設定為Anti-FORD者)


看來閣下不是對衛生紙的定義有所誤解
不管衛生紙使用來擦什麼的
被當衛生紙的意思是指用過即丟
目前在這事件進行的過程中
只看到事主隱瞞部分內容後再選擇性的拋了出來後
並沒繼續發言說明疑點以及目前的進度
甚至也沒對讚聲的網友表達感謝
是已經知道自己錯了而不吭聲
還是收到錢目的達到了了所以封口?
那這些力挺讚聲的網友不是被利用後即扔的衛生紙?

反而是有哪位的發文中有直接替九和讚聲或掩飾的?
有誰說九和沒錯都是車主不對的?
麻煩閣下直接指出是哪一段有偏執狂支持的車廠
不然隨便扣人帽子的
才真的是司馬昭之心於事主及閣下,昭然若知啊

DigitalMatrix wrote:
但也許也有真FORD車主不願意見到自家保養廠以敷衍了事及隨便的態度,來面對消費者..
又或許有正義魔人或天使,以道義或法理上,想透過Website幫該事主出聲打氣..
但卻被閣下以模糊焦點烏賊戰及耶愚他人toilet paper,實不可取..
也許你只是以一位MMC會員幫九和讚聲..
但九和何嘗不是一樣有權力在網路平台上,站出來說明一切嗎?
難道派某些蟑螂,螞蟻就能挽回千瘡百口的商譽嗎?


一下或許一下也許
用疑問句來影射可以規避發言責任好下台嗎?
不管是MMC會員或者是任何其他人
閣下可以直接指出是有誰幫九和讚聲了?
還是閣下認為只要對事主處理的方是有疑問有意見的
就該直接被打成是幫九和讚聲的?

這二分法用得可真是輕鬆
要是事主的發表的內容不能有絲毫被人質疑
豈不是跟事主提出的主題「公評」相違背了?

DigitalMatrix wrote:
不需要把一切說明的責任都推給事主,被揭穿或蒙受冤屈,自個也該站出來捍衛權益,
如果認為不白之冤"太委屈",就去按鈴控告,
而不是假網友之名行烏賊之實,在這裡耶愚汙辱網友,因為實為不智之舉


事情是事主自己發文提出的
內容被質疑後說明的責任不是該由事主來承擔又有誰能幫事主說明了?
是閣下你嗎?
閣下若不是事主的分身或者其實是本尊
又如何能說質疑事主的人都是幫九和讚聲的?
而事主被這麼多人質疑後
自個也沒站出來捍衛權益加以說明
才是讓發言支持事主的網友都變成烏賊一幫了

將有疑問的發言者或持反對意見的都直接用二分法打入另一方
扣上帽子後就不用針對疑問來加以說明
這手法還真是便宜又好用
]
瓦力 wrote:
怎麼會有關??
別人撞壞你的車,你要開天價
應該是你跟他的事情
與我何干??與其他人何干??

搞不好你的車是傳家寶阿,搞不好你的車是大黃蜂,還可以變成金剛來保護你
要求天價賠償又有何不可??拿的到與拿不到的問題而已


要求天價賠償的確是並無不可也與當事雙方以外的人無關
但發文要求大家支持評理卻又刻意隱藏要求天價賠償的部分就和他人有干了
沒有說出這一段的用意何在?
畢竟若不是不想讓想要支持的人把立場轉向中立甚至是提出質疑
那請問還有什麼其他的可能性?
希望獲得高額賠償才是事主想要的結果
在發文時有可能會忘記寫上了?

目前只要是因為索賠內容被刻意隱藏而提出質疑的
都會直接被打入替九和讚聲的一方
如果事主要求的公評只能針對九和而不能公評事主
那一開始發文時也可以明說嘛

也好讓「無條件」支持事主的網友可以盡情發揮
也免得被人講出來還有索賠這一段這麼難堪了
Shifter01 wrote:
要求天價賠償的確是並無不可也與當事雙方以外的人無關
但發文要求大家支持評理卻又刻意隱藏要求天價賠償的部分就和他人有干了
沒有說出這一段的用意何在?
畢竟若不是不想讓想要支持的人把立場轉向中立甚至是提出質疑
那請問還有什麼其他的可能性?
希望獲得高額賠償才是事主想要的結果
在發文時有可能會忘記寫上了?

目前只要是因為索賠內容被刻意隱藏而提出質疑的
都會直接被打入替九和讚聲的一方
如果事主要求的公評只能針對九和而不能公評事主
那一開始發文時也可以明說嘛

也好讓「無條件」支持事主的網友可以盡情發揮
也免得被人講出來還有索賠這一段這麼難堪了


我不太清楚你是沒看到192樓我的提問還是選擇性回答
既然你選擇針對九和是輕輕的放下
那你可以針對文章的一些疑問而回覆嗎?
我相信你很樂意回答,因為也可幫九和做一些加分

事主的動機我在217樓有臆測,你是選擇性不看?

既然你不喜歡因為針對索賠內容質疑而被打入為九和讚聲
那你又為何要提其他人就是針對無條件支持事主呢??怎不說是抨擊九和呢??

既然你是MMC會員,也有去九和了解此事件發生之經過並上來發文
那你針對我220樓發文,你們會長如何得知事主一些個人資料又有何看法呢?
就像你曾經說過,不是生辰八字,所以沒差??你在12樓還有提到只提姓氏跟職業算客氣了??(又在80樓說九和提供了什麼資料你們也不知道,到底是知道還是不知道,真是又分不清楚了)
只提姓氏跟職業算客氣,你們會長知道的還更多??還是你也知道更多??(九和廠長姓名多好查阿,上網就查的到,你用這來比喻也.....)
還是覺得有被洩漏的人覺得不爽可以去提告??
還是你本來就是MMC會員,所以不用九和洩漏,你們會長也會知道你的資料??
工作地點跟本名不算個人資料??
我之前也問過你,如果01站方把你的名字跟工作地點告訴我,你會怎樣???

我非常可以理解你對事主非常之不爽
因為你們覺得他冒用MMC之名號
又跟九和獅子大開口
你也蠻希望他們雙方可訴諸法律來處理
既然你這麼懂法,那,事主獅子大開口在法律上會被判什麼罪名??
還是這是道德上的問題??
還是你擔心他欺騙了眾多人的感情??這是你的社會道義責任??

當然,九和也不是因為發生這一件事情就該死
而保養場關掉不要開算了
但,他要有所作為
自己公佈新作為,透過MMC公佈新作為
或是要自己默默的改變,讓車主慢慢的重拾信心
我也不知道他要選哪一種


值得深思.................

影片檔確實感覺有心處理過

這能否切開來看?

公開前,雙方協議期間
--->雙方意圖私了隱瞞,為了私利而置不知情車主生命陷於危險之中,實在惡質,應予譴責。

公開後,雙方降到冰點
--->車主以放棄大額賠償金的前提下,公告原廠及委外單位的惡質行逕,讓大家警覺,應予稱讚!


原廠事發後有召回曾於該委外定位之車主嗎?如果沒有,那還真是視人命如垃圾,視品牌為生命。如果有,那也算是原廠回頭是岸。


請問原廠至今到底做了什麼?福特車主、其他車主及我都要保重...。
個人也覺得懲罰性賠償6位數也是合理的+1,
雖然我是局外人...
但是....若是定位不良導致後續的意外發生就不只這些錢了!

提個真實事例:
我們公司賣了產品給A代理商,
A代理商在賣給B工廠,然後B工廠再將貨品分散到全世界的子工廠做加工然後賣給世界各地,
結果我們公司的產品有了某項信賴性的疑慮約5%不良,
最後,我們公司額外賠償了總出貨的20%備品,外加派人至世界各地B的子工廠進行SORTING(篩選),
整個公司動用的所有成本大概是"賣出去產品的價值"的好幾倍吧!!

所以,車主只要求6位數,我個人覺得是還好,
至少他還沒要求賠償整車的幾倍咧
Mask W wrote:
公開前,雙方協議期間
--->雙方意圖私了隱瞞,為了私利而置不知情車主生命陷於危險之中,實在惡質,應予譴責。...(恕刪)

你能夠提出進一步的說明嗎? 因為這很明顯關係著全台灣各品牌用車人的安全福祉
定位發包出去做,會讓不知情的車主"生命陷於危險之中"?
如果提不出進一步的證明,建議你修改你的文字,避免造成大家的誤會和用車人不必要的恐慌

事實:台灣95%以上的原廠都沒有定位機,都是發包出去做的


Mask W wrote:
公開後,雙方降到冰點
--->車主以放棄大額賠償金的前提下...(恕刪)

從一篇"友人"代發的文章,和一個經過"精心"剪輯出來的短片,你可以知道"車主以放棄大額賠償金為前提"嗎?
可能1:你會通靈術(嗎)?
可能2:你是車主本人(嗎)?
如果不是以上兩個"可能"之一,你如何能公開在網路討論區中,下這樣肯定的判定?

Mask W wrote:
公告原廠及委外單位的惡質行逕,讓大家警覺,應予稱讚!...(恕刪)

原廠轉包 <-- 【惡質】的點為何,就因為轉包嗎? 這是商業的分工行為,你不能說他惡質
委外單位 <-- 【惡質】的點為何,他們等著時間到沒做事情乾領錢嗎? 做的好不好是民事上的消費糾紛,還沒有人必須坐牢。

在你大筆一揮,寫出【惡質】這樣的評論時,可有實據?
就算不在乎本刑只有2年的囹圄之災,但對他人造成的名譽損害,卻是更多的賠償也無法弭補的
金口開之前,請先三思,算是對自己和他人最起碼的保護和尊重

工人在自己工作的場合說髒話,你可以說他沒水準、沒文化、不專業 (沒有外人在)
但是你不能說他【惡質】,因為這是你對他的"人身攻擊",可能導致你觸犯"加重毀謗罪"
請參考這篇文章,希望彼此能獲得一點啟發
本文的樓主 (名為友人,擔任"代發者"),文章片段中卻頗有"刻意"之處
而剪接者在為短片下文字旁白OS,更有若干部分以他個人臆測而編成
俗話說一文錢逼死一條好漢,其實一個字也可以逼死一條好漢

舉個例子,影片的第3:13秒的地方,畫面上的打上的是
"給他這樣就好了!!!!!!"
但我聽到的是 "給他這樣就好了"
希望這些觀察,有助於你重新思考這個事件
L大~

你要習慣 少部分的人都只聽他想聽的 看他想看的~

甚至對極其表面的事深信不疑

或許三字經(不是髒話啦)說的 一傳十 十傳百 百而千 千而萬就是這樣吧~

理性討論對某部分而言就等同自以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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