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力 wrote:
個人臆測事主的動機可能為二
一,不給我那麼多錢,老子我也不爽要了,把事件po上網讓你名聲臭掉
二,不給我那麼多錢,我po上網讓輿論壓力逼你,看你給不給
但是~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 矣
我的重點還是再於九和怎改進比較重要
P.S小小的討論一下~如文章內容有冒犯還請見諒
大家網路討論討論
沒有冒犯什麼啦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九和怎改進比較重要
不過這似乎也不是事主的重點
可以想想如果九和一開始就答應所謂六位數的賠償
還會有這篇文章產生嗎?
況且這兩棟樓裡,應該也沒有人說九和處理方式是OK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