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也就抓準了你一定會買這台車,
所以才會如此肆無忌憚的亂搞,就算你真的很喜歡這台車,
去看車的時候也要保持清醒,別讓業務耍得你團團轉。
契約上很多事情都是要寫得清清楚楚,我看原po就是因為太想買車了,
所以業務說什麼都好,這樣被亂搞也只能怪自己想得不夠周全.....
再來,這件事其實有很多時間點可以踩煞車停止,然後退出這個交易,
光是貸款利率與原先說好的不符,就可以趕快換個業務了,
居然放任他弄到5%?太扯了....
買車不能急,訂約不能草率,任何附贈或加購的東西,所有的環節都要明確清楚的記載在合約上,
如果有疑問一定要當面說清楚,業務有支吾其辭,回答避重就輕的情況,
就要考慮暫緩或中止交易,別只想著車,什麼都不管....
個人覺得購車經驗好壞都是跟選到的業代有很大的關係...
第一次買馬三的時候,因為比較沒經驗,所以想當然的就被業代坑了一點錢
而且還拖了2個多月才交車...不過車車倒是很好沒什麼問題。
第二次買車的時候,就跑去別的營業所跟別的業代買車了~~
而且第二次有經驗了之後其實就滿順利的(那個業代也比較好)。
不過也許我們都是付現的,比較沒有貸款之類的爭議...
但是像樓主這樣在交車前就把錢付清的行為,我相信有經驗的應該都不會這樣做。
我想樓主是遇到了不好的業代,但是在訂車前就應該把事項說明清楚
白紙黑字寫在單子上,我想業代應該也無法耍賴。
不過既然事情都過去了,樓主就別想太多了,好好的享受開車的樂趣吧!
MAZDA的車還滿不錯的,我開到現在四年多沒有壞過什麼零件,而且很好開
我爸的Tribute也沒什麼問題,也是很好開。
相信我下次換車還是會選MAZDA的車,只不過要慎選業代就是了!哈哈...
georgehan wrote:
合約寫明下列二項
1.7吋4合一音響(DVD/GPRS/倒車攝影/數位電視)…沒指定廠牌,最後裝了NEC HQ-3.1 ,只有6.5吋 ,說是加框
是7吋。這不是明顯違背合約嗎???除非NEC原廠願意替MAZDA公司背書 ,NEC HQ-3.1是7吋
2.改中出雙排(最後只改了尾段,側邊雙出含飾管) ,又是明顯違約
是阿 違約 但她還是交車了 事後講都很難講的通 明知對方理虧 又能怎樣? 大都不了了之
因為"交車"了 原po也簽了字 法律上算是已經接受了 有問題就是要卡死她 不交車才有得談
甚至上法院告她違約都行 但簽了事後才反悔 個人覺得很難贏啦
況且出事的這2個東西都不是馬自達原廠的 原廠才不會鳥你勒 多污的錢都是業代的
哪可能爽都業代在爽 理賠都原廠在賠
georgehan wrote:
我們買車 ,賣車的經銷商都會要求要先付款 ,就算再有經驗消費者 ,我相信在交車前都付了五成以上的款項。
試問我們為什麼願意還沒拿到東西 ,就先付這麼多錢。決對不是相信業務 ,而是相信這些大公司 ,相信台灣MAZDA。
但是被我們所信任的大公司 ,連最基本雙方簽定的合約都沒執行完成的話 ,以後如何讓別的消費者信任。
所謂可信任的大公司 抱歉台灣沒有 小至國產 大至雙b進口車 非車子本身瑕疵的交易糾紛
大都推給業代去搞 查查文章就知道
況且以這個案例來講 是業代的問題大很多
但還是那句話 沒交車前 都可以談 交車後 都很難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