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Lin wrote:
在六月底時因想換車,所以打電話去問volvo內湖詢問,因住家在羅東,但業務一開始也很積極的來到羅東跟我介紹,但是也沒想著要立即換車,至少要把現在的車賣掉再說,但是卻說要幫忙做業績,也先刷卡了十萬元,之後過到最近,因姐姐須要在房屋置產方面需要資金,所以暫時打消換車念頭~離譜的開始
打過去後說要退購,確說要手續費用,手續費我能理解,但是說會扣個幾萬元....因為是量身訂做的車,以及因六月到現在也好幾個月會有一些的費用!這我都能理解!但是從一開始我姐就沒說確定要這部車,訂單還是業務自己簽的名!!打電話過去給他們的客服,後來一位經理回電,完全沒有要解決的誠意,當初要看車就馬上過來簽訂單!現在要退購卻要我們北上台北跟他們法律部的訴說,這會不會太離譜了!!我們也想說丟個幾千元手續費是因該的,卻得到這種回應,訂單是業務自己簽的就算了,還說一推有的沒有的,大公司簡直是在欺負人!我跟我姐決定採取法律途徑,希望能有一個很好的回應!!
開始沒有說要這台車,哪爲何刷訂金10萬??
L Lin wrote:
以下是我姐目前的訂車...(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09&t=2330026&p=12
上面的連結是之前經發生過的交易糾紛,
當時我在上面回po了文, 認為車商原本就應該負責,
之後下面就有其他網友回應, 回應如下:
在汽車板選單下用"退車"關鍵字搜尋
會找出幾個討論串
對照這棟樓
你會發現怎麼
車商違約時,"履約的精神至高無上"
車主違約時,"履約的精神變成屁"
還蠻有趣的
當時我認為應該不會有這樣的"車主"吧.
但我今天看到了,
都是成年人了, 既然不想買為什麼要付訂?
就算是因為有正當原因要退訂,
被扣手續費等只是剛好而已吧!!
妳付了訂金不管你有沒有簽名就等於妳這張單就成立了,
依照民法第248條規定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民法第249條規定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買方不履約,定金沒收,賣方不履約,定金加倍返還
業務收了錢當然要幫你訂車, 這又有什麼好質疑的?
就像你付錢買機票, 請航空公司櫃檯人員幫你開票,
但你因為私人因素不能搭機,
難道你還要這位無辜的櫃檯開票人員幫你和航空公司承擔損失嗎?
我有種感覺, 我想版主應該會被砲到短時間內不敢再上01了~~
L Lin wrote:
以下是我姐目前的訂車...(恕刪)
幫忙做業績所以先幫業務刷10萬元?你這才是離譜的開始吧, 業務跟你們很熟嗎?還是當時錢多
所以就幫人家做業績?
再說車是量身訂做的?你不是只是幫忙業務做業績?那你不就是準備換車了嗎?那跟你說的也
沒想著要立即換車,至少要把現在的車賣掉好像不太一樣吧?還不是先買了然後再賣車................
你姐就是因為有要買才會量身訂做也才會付訂金, 你又說訂單是業務簽的我敢保證那份合約一定
有你姐的簽名, 他只是負責這個案子的人所以要簽名, 假如真的是你所說的業務自己簽的, 那就
告到底吧, 這沒好什麼好講的. 可是我想你講的跟實際差距頗大, 所以走法律途徑真的最後吃虧
的有可能是你們, 車也沒有, 錢也沒拿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