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擅自過戶別人的車,這已經涉及侵占及詐欺了吧,何止客訴,要告他都行!如此惡意的行為,還有什麼情份可言,雖沒有合約,但不用太擔心舉證的問題,他如果說當初是委託他賣,而非報廢,好啊,那資金流程呢?請他舉證買方及他付款的證明。何況您還有他那張蓋有報廢的傳真。其實要爭都有贏面,就看您自已的意願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