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二手 "節稅車" 要上法院提告 請幫忙 謝謝!


babysong wrote:
WHY詐騙集團幾個月...(恕刪)


如果是帶師傅去, 要帶真的是朋友那種師傅, 如果只是去修一兩次車的老闆,
讓他幫你看, 就叫請鬼拿藥單! 車行老闆使個眼色, 那師傅又多得5000元銷售獎金分紅.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貪小便宜鬧到法院勞心傷財

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法院恐龍法官特多

你簽了代表你知道這台是計程車

你穩輸了

didi_hsu wrote:
大家好,我於2011..交車時業務員在合約上又跟我說
當時我有跟你說過這是一台節稅車
所以請在合約上簽個子
合約上多了"甲方已告知乙方此車曾領過營業計程車車牌"
他叫我在旁邊簽名那時我才知道是計程車....(恕刪)


看到這條您還簽的下去,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種想罵人的衝動!
那他是不是少寫一條,
[已告知甲方里程數為10萬多公里]
證據就找原廠拿吧,
關於這點甲方可是不知道的。
應告知而未告知,好比買凶宅業務沒跟你講凶宅,消費者毀約勝訴的人還是有的啦。
應該修法,加強中古車行的設立門檻,不然換個名字重開,被害人求償無門
Hello~
去告吧
你有贏面
"當時我是在知名的網路上先看到這台車
網路上標價32萬 儀表板里程數也顯示61400公里"

想辦法找出當時的庫存網頁
只要找到,你幾乎是贏定了

只剩下要提防對方會如何騷擾甚至恐嚇你
千萬不要貪小便宜,
我也曾在網站上看到有號稱聯盟驗過的車,
跑不到一年,便宜十來萬,
於是電話連絡去看車,
去現埸看車時才告知車剛被開走,
要兩三天才會回來,
希望我看另外一部車……

這不是擺明要誑人嗎??
如果真的向他買,
那真是周瑜打黃蓋,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記得上次有人也發生這種問題.
結果車行就說他們沒有調過表.
也許是賣車的車主自己調整的.
他們也沒有注意發現這個問題.
光是這樣他們就脫身了.
建議找剛剛選上或是連任的立委.
最好是當區的.就是那個跆拳道奧運銀牌那位.
我想他會幫助你的.
最好請他連同記者一同前往.我想如果那車行還想再做下去.
車行只有自己吞下去.
又或者你有認識的兄弟帶個20~30黑衣小朋友去泡茶.
他當下也是吞下去.LP捏著退錢了事.
樓主只是買車受人欺騙,並沒有犯錯,買賣商品本來就應該誠信,如果買個東西都要像防賊一樣,那我們社會也太可悲了。
樓主你可以向對方主張的權利分別敘述如下,供你參考:
就刑事責任而言你可以主張詐欺,因為對方以不實的里程數,誘騙你上當,使你交付財物,構成刑法詐欺取財罪。
就民事責任而言,你可以錯誤或詐欺而撤銷意思表示,也就是說買賣契約並不成立,再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價金,另就詐欺部分也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你也可以主張契約的不完全給付,也就說因為該里程數與契約不符,而請求損害賠償。另也可以主張買賣契約之瑕疵擔保責任。
當然你也可以主張對方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侵害你的利益,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以上這些應該都可以達成的要求,不過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樓主有證據(現狀與實際不符)或是自行蒐證都對未來的訴訟有幫助。
另外我覺得樓主應該採取的策略是先找消保官,再來是走刑事,最後再來以民事求償(也可以與形事併行)。理由是先讓公權力介入,一方面讓他們可以自己改正,二方面對樓主也比較方便。再來刑事優先的理由在於詐欺是公訴罪,原則上由檢察官為之,樓主的司法負擔也比較小,另外也比較具有威嚇的效果。建議樓主可以尋找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相信對樓主會有幫助的。
最後我要說:在法治社會中,所有的權利都是自己爭取來的,但不可避免都要付出一些代價(時間、勞力或金錢),重點是你心中的正義或是損失是否大過那些代價。


邪真
jusitn wrote:
樓主只是買車受人欺騙...(恕刪)



挖哩,說得真好聽,動不動就說告,慢慢告吧,有上過法院的就知道,光偵訊開庭就不知道要跑幾次,還不包括跟律師的討論,還有調資料找資料。

你會寫狀紙嗎?請律師多少錢知道嗎?

不用上班?上班請假薪水照領?沒有家庭?沒有私生活?


基於湯姆就是瑪麗(time is money)的精神,光花這些時間,就比告贏拿回來的錢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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