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巷子裡衝出來的車撞,對方保險公司只賠三成....這合理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項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沒有但書)
你沒有附圖不是很清楚但你若沒違反其它條例有可能可以拿到對方全賠喔
為什麼???
因為我是轉彎車都已經彎到在路口前了還被三線道的外線直行車撞到中柱
警方做的初判只有很簡單的"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警方說只看條例辦事意思是對方無任何責任
而在什麼狀況下會我在路口前了直行車說沒看到也沒剎車就撞到我
這就不關警察的事了有問題自己上訴
所以對方保險公司認為他們沒有責任不用賠我
雖然我覺得不合理也已經申請鑑定等待通知
但目前的法規就是這樣直行車有百分之百的路權
就算閉著眼睛開車撞死騎到禁行機車道的機車騎士
只要確認自己是有直行路權不要被抓到閉著眼睛
就有可能自己沒任何責任對方還要賠償損失
這是我這幾個月多方交涉及找前人分享的心得
有興趣可以參考小弟我之前發的文章~
最好來個圖啦

不過我想這樣判
應該是對方的巷子比你的巷子還要寬吧
假如不是
請去調出事故現場圖
看是不是圖的寬度有劃錯
建議你稍微畫一下現場圖..
不然很難幫你...
若認為理賠不合理可以申請鑑定..
不過鑑定價雙方要橋一下...
去年我哥開車從巷子出來,車已經快整台出來了,結果被撞,原本來車的距離應該不會撞到,
但是因為對方沒注意太晚煞車,所以撞上,雙方都認為是撞人的錯,我哥是被撞沒錯

但是鑑定結果因為路權關係,我哥要賠對方的車,自己的車還要自己修。
所以對方保險說的不一定對,他應該是想唬你,看你要不要先和解讓他們少賠一點


保險公司不成文理賠率
支道未讓幹道佔7成肇責
左方車位讓右方車佔7成肇責
在你文中看不出道理
找你的保險員一問就知
保險員不知或不幫你就換掉他吧

肇責比例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申請仲裁吧?至少有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



這是事發現場的狀況
我是藍色的箭頭要開進去
他是紅色的箭頭從右側開出來

我被撞的地方是右前輪和右前輪上方的葉子版

妳這還沒初判表出來 不用理他 等30天到車禍所在地交通大隊拿初判表再來談
保險公司一會凹妳的
初判表一定會出 不用錢
產險能凹過就凹過 妳現在認了 初判表出來他70%過失 妳也拿不到70%
因為妳已經簽了和解書
產險公司常常這樣凹人 明明初判表就還沒出來 他就說他們只有30%的過失 只陪妳這樣 要不要
等初判表出來再說
要是妳要先修車 可以先自費修車 等初判表下來再來要錢

yunchu101 wrote:
這是事發現場的狀況我...(恕刪)


按照您現場的照片,

其實您要禮讓右方車先行,

按照路權概念

沒有任何標誌、車道數又相同,無法分辨支、幹道之路口,則應遵循幾點原則:
(1)轉彎的車輛讓直行的車輛先走。
(2)讓在自己車輛右手方向的車輛先行。


當然,詳細的路權,還是要鑑定才知道,給您參考

李董事 wrote:
朋友,跟你遇到同樣的事情

保險公司...

之前
朋友 也是像你這樣,後來 我朋友直接離開 說法院見

樓主如果不想吃悶虧

這個才是解決方式

對方車主也才會重視與你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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