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ny31029 wrote:
所以肇事者如果人間蒸...(恕刪)
萬一車禍肇事者掛了,他就要吃屎了...

demo1234 wrote:
而且查閱我的保險項目中...乙式車體險的部分...有自負額3萬元
所以如果我要進場維修時...需自付3萬...多出的部份才由保險公司負擔
我想請問大家...這邏輯合理嗎?
查閱該公司商品條文: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自用)
提及財損責任險部分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
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
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
本公司僅對超過雙方當事人約定自負額以上之部分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ccchou wrote:
1. 依照自負額來看, 應該是有保車體險. 但樓主還是先確定是否有保"車體險".
2. 自負額是針對 "本身肇事責任"部分來做自己負擔. 若是肇事責任完全在第三人 (後車), 則樓主不須負擔自負額.
[參考來源] 自己. 本身保險也是自負額二萬. 去年是在停等紅燈,靜止的狀況下被後方計程車碰撞, 保險桿擦傷.
直接聯絡保險公司處理, 回原廠烤漆修復費用約2萬, 由後車買單.
czw55 wrote:
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車體損失險甲式及乙式
第五條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第一次被保險人應按實際修理費用負擔基本自負額新台幣三千元,第二次為五千元,第三次以後為七千元
如被保險人選擇較高之自負額時,從其約定,本公司僅對超過自負額之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
被保險汽車發生前項之毀損滅失,可完全歸責於確定之第三人者
本公司於取得代位權後,被保險人無須負擔自負額,且該次賠款紀錄,不適用賠款加費之規定。
樓主是停止狀態被後車追撞,後車應負完全肇責,車輛損壞修復費用當然全部由後車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