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駕駛讓我從東洋賓士換成了Outlander


Sunlight1203 wrote:
人若衰,種匏仔生菜...(恕刪)


我國民小車都養在車庫了(家裡 公司)

幫不了你~~~

======

市區我也不停路邊車格
寧可遠一點地下 + $$
或乾脆捷運 省 $$

其實是我路邊車格技術爛.....

桃園新北北市通勤二十多年
假日也是趴趴走

路邊車格技術爛
學不會

沒畫線的
鄉下地方
我可以.....XD


老實說很多貨車駕駛素質真的很低
馬路上亂開車橫衝直撞
還好貨車上面有噴車號可以對照
不然這種真的很難被罰到

話說車號擋起來沒犯法?查了一下好像可以罰(不知道是不是僅限於路上跑的?)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22536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變造、損毀、塗抹污損或安裝其他器具使不能辨認車牌者,罰款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

197414 wrote:
是新北市被撞的嗎?...(恕刪)

為什麼會說是新北市呢?

Shin-Jyh chen wrote:
怎麼感覺看文章到做...(恕刪)

我的車有保代步車險
所以保險有提供Outlander給我代步
就順便分享一下心得

nicomimi wrote:
這貨車駕駛真的是....(恕刪)

他一定想說反正我有擋車牌
撞這樣也不一定會被發現
我的車也被A到2次
一次停在空地,被3噸半A到(感覺是故意的),
一次是跨年出去,停路邊,被要左轉出去的車A到(技術很差),
但這2個都一去不回...
我只能默默承受...
2萬3 超療愈的阿!!!

如果 可以再加一條 肇事逃逸 就更舒爽了!!


Sunlight1203 wrote:
金額是2萬3千多喔,自己去外場弄一弄其實根本不用這些錢.(恕刪)


才二萬三,有負東洋賓士的美名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Bravo4freedom wrote:
我國民小車都養在車...(恕刪)

停車庫被撞到的話更麻煩
警察直接不理會..因為是私人地方
到哪裡都會有三寶
最重要的還是要有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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