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因為這樣發生重大事故,例如有人因為這樣造成交通事故,把某某大官、黨政高層、知名立委...撞死了,政府才會開始嚴格要求這種事情。不然執法單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般大多數人也開心! 就好像法規明明規定紅線禁止臨停,但是警察巡邏大部分也都是當作沒看到,不就是一樣的道理嗎!
ykd521 wrote:我實在不了解,政府規定原廠螢幕主機,只能聽音樂及導航,任何的影片類、數位電視、程式APP類完全禁止,但是市面上主機卻是所有功能齊全,看影片,看YOUTUBE,看數位電視、甚至任何APP均可使用,既然政府限制車上螢幕功能,為何卻放任市面上的同類型產品公開販賣及安裝? 我實在不了解,政府規定馬路上的最高時速,最高也就是高速公路上的110公里,從來沒有看過更高的時速,但是市面上販售的車子卻是隨隨便便就可以開到150公里, 一些超跑甚至可以跑開到300公里,既然政府限制最高時速只有110公里,為何卻放任市面上的汽車可以行駛超過最高時速?
現行法規是綁在汽車檢驗 而非綁在影音設備生產製造所以它的控管點在"驗車" 而不是在影音設備製造出廠簡單說 沒有規定影音設備不能有這些功能 只有規定驗車時須檢驗合規(行駛中不行 靜止中未拉手煞或P擋狀態下也不行)外面廠商裝一樣有違反驗車不合規問題 只是究責在車主身上(因是車主自行加裝 外廠會推給車主 是車主沒要求安裝時要這麼做)而原廠是交車給車主時已安裝 所以算原廠的問題(一般原廠為了避免糾紛 多從嚴 不肯解除這些設定)就我了解 這些限制方式 多是從安裝上動手腳(接線過不過電去連動) 不是從影音主機本身去設定限制
kuangyihuang wrote:我實在不了解,政府規定馬路上的最高時速,最高也就是高速公路上的110公里,從來沒有看過更高的時速,但是市面上販售的車子卻是隨隨便便就可以開到150公里, 一些超跑甚至可以跑開到300公里,既然政府限制最高時速只有110公里,為何卻放任市面上的汽車可以行駛超過最高時速? 你也說到重點了,高速公路最高時速110公里,但是市面上販售的車子卻沒有限制車輛的速限,把車子的速限閹割到只能開110公里,為何就要單獨對原廠螢幕主機限制影像播放功能?所以政府放任一堆汽車,可以開到110公里以上,甚至可以飆到200公里以上,卻不准車上的音響播放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