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中古車有問題,跟開不開發票沒有直接關係。主要是看雙方的買賣合約內容怎麼擬?合約如果寫以現況交車則欲哭無淚。合約內是否有寫提供保固?保固內容的範圍?車況出問題是否可原價買回?買車前是否先拖去給第三方單位鑑定?(不是聯盟認證書喔)還有合約是誰簽的?只有業務的名字嗎?有沒有蓋公司大小章?這些細節都要注意。建議可上網google: 中古車 簽約注意事項裡面有很多好文章,仔細看過一次。
我覺得樓上的大大講得很好,購買中古車合約內容簽訂真的很重要,但還是有一種狀況就是合約雖然是屬名車商,但車商卻要求匯款匯給業務個人,萬一到時發生消費糾紛的話,車商可能會以沒有收到款項為由,主張車輛買賣合約無效,這時候消費者就必須自行蒐證跑流程尋求調解!但如果有開立發票的話,則可省去眾多複雜的程序,因為發票是政府直接認可買賣確定成立的最重要依據(買賣合約有可能造假,但發票開下去車商想賴皮都沒辦法),所以想要最得到最完善的保障,跟中古車商買車還是務必要求開立發票才是最完整的步驟,同時可別忘記中古車商沒開發票就是『違法』,而且還可以去檢舉喔。此外,提醒各位購買中古車除了合約內容和要求發票之外,請車商附『保固書』也是相當重要的喔。
nick75815 wrote:請教一下各位大大小弟(恕刪) 我覺得有開發票的車商:1.他的誠信度已經比不開發票的好了(起碼他沒逃漏稅)2.發票本來就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至於說價格轉嫁消費者,我認為這是兩回事價格攤出來比較,後續保固信用等等誰貴誰便宜,消費者自己會評估買中古車其實最怕就貪小便宜,多看多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