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匯款一樣沒用 買方根本無法證明那筆匯款是買有問題的那部車
沒簽約沒辦法提出有利的證據 變成雙方各說各話 最後看誰能取信法官了
不過遇到這問題本來就是車商工作的一部份 一般消費者沒那麼多時間成本去耗
更別擔心不當得利了 因為沒有任何文件 所以匯款原因有各種可能 匯款給別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總之絕大部分的線索對買方都是不利的 車開了4年會被質疑買方自撞 會是車商咬最緊的一點
個人認為花錢當經驗吧 二手車又開了4年價格應該也沒多少了 成功率不高不值得花這時間去提告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但如果是匯款,如果車行打死不認他們有交易,那匯款紀綠是不是等於在沒有買賣邀約的情況下屬於不當得利?
那車主也可以叫車行還錢阿。...(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