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沒有紀錄就不提了
有匯款一樣沒用 買方根本無法證明那筆匯款是買有問題的那部車
沒簽約沒辦法提出有利的證據 變成雙方各說各話 最後看誰能取信法官了
不過遇到這問題本來就是車商工作的一部份 一般消費者沒那麼多時間成本去耗
更別擔心不當得利了 因為沒有任何文件 所以匯款原因有各種可能 匯款給別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總之絕大部分的線索對買方都是不利的 車開了4年會被質疑買方自撞 會是車商咬最緊的一點
個人認為花錢當經驗吧 二手車又開了4年價格應該也沒多少了 成功率不高不值得花這時間去提告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但如果是匯款,如果車行打死不認他們有交易,那匯款紀綠是不是等於在沒有買賣邀約的情況下屬於不當得利?
那車主也可以叫車行還錢阿。...(恕刪)
活力楊 wrote:
各位大大您好小弟在4...(恕刪)

鄉民教你不要碰中古車你不信
過了四年怎麼告?
對方也可以主張這是你四年內使用撞到的
你沒辦法舉證人家賣你的是事故車
你也沒辦法舉證自己沒有撞過
告,然後官司輸了再吃誣告
某樓不要誤導好嗎....
雖然覺得不可思議居然沒簽買賣證明
但樓主也真的是很雖小了
不要再害他白跑法庭

不論他要怎麼告
提告者都是要自己提出證明作為告訴佐證的
不然你有聽過檢舉路上有人吸毒再請他自己提證據的?
法官再怎麼同情
也沒辦法在沒有依據的情形下判對方敗訴

建議算一算殘值
認賠殺出
以後跟正派一點的車商做交易吧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其實這告下去感覺好像有機會
畢竟我要怎摸舉證車商沒有講?
阿就沒有講是要怎摸舉證??
反而是車商堅持有講了話,車商自己要證明他有講

當然是提告的人要提出證據啦!
你要告人家就要提出證據
這不是被告要負責的
過4年了,應該也沒機會了
對方可以說沒有,或說你自己撞的

4年前買車前,沒有發現大樑有撞過
除非有辦法證明他交車給你前就有撞過
給樓主:

當你看了這麼多網友的回覆後,你應該可以肯定要告得成(起訴)

告得贏(勝訴)是很難的⋯⋯,難度真的很高,即使有方法可以讓

你有機會贏或提高機會贏,你付出的代價可能比「勝訴」還高很多⋯⋯

這樣有必要嗎?只為了爭一口氣嗎?

給你一些提示:

一、買中古車總要過戶吧,前任車主是誰?前前任又是誰?
二、重大事故會有紀錄。
三、車商賣車怎麼會不簽合約?那車商買車有無合約?是「車商」嗎?還是熟人?
四、如何否決善意第三人的可能性。
五、買車既無簽合約,那是採用銀貨兩訖?拿著現金去監理所過戶?
六、你是如何發現此車是有重大事故的?同理可證⋯⋯?
七、如果事先有告知,你還會買嗎?這個世界上有人知道了還會買嗎?
八、⋯⋯
⋯⋯還有很多,只要這個交易是真的,要證明你有買這台車不是問題,要證明對方沒告
之也不是不可能,重點還是那句話,值得嗎?
Paul Biker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換過來不是一樣意思?...(恕刪)


基本常識跑哪去了?舉證責任都不知道?

樓主要告車商,當然樓主要負起舉證的責任啊,不然怎麼會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句話?

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空口說白話,小心反吃妨害名譽
可以明確地告訴你~你無法舉證,且事過境遷了,硬是要告,來來回回所花的阿里阿雜的時間&金錢,你應該就會想放棄了,你不如去買新車換購,去領五萬元的補助算了,一次經驗學一次乖,中古車商........你玩不贏的!
如果樓主有買車當下到今天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可以當作證據你沒有發生過事故
告一定可以
只是蒐證類的要做足
另外多找一些有相關經驗的人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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