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媽媽 wrote:
我是職業軍人,因朋友(恕刪)


你有簽字畫押就有法律效力阿

是你"自願"幫朋友做保,銀行是相信"你"會還錢,不是相信"你朋友",才願意撥款

現在你朋友烙跑,當然銀行是找你拿錢瞜

而且你又是軍職,每月一定都有固定薪資可領,這種保人銀行最愛了阿

人跑不了,錢也有得扣,不借實在說不過去
就當花錢上了一堂社會課吧
真的無解...
只能說樓主好傻好天真....
擔保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多好康的事... 還敢簽名字下去
連親人都不敢簽了,就只是朋友而已這麼爽快簽下去...
現在你只能快把你朋友找出來,或者找他的家人也行...
臉書直接廣他了,既然你們是朋友,那應該有很多共同朋友,直接臉書公幹他,名聲弄給他臭...


我倒是很好奇,樓主你幫你朋友擔保買新車,買的是怎樣等級的車? (國產?還是2a1b那類型的?)
這是二手或是當舖的吧?一般新車都沒有保人直接汽車是擔保品....
satck371 wrote:
不知道樓主是幾年次的(恕刪)


我那沒路用的老爸都知道,天下第一呆是給人家做保........
人呆保..小時候我老爸常教的
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水..
法律上..無解
因為你就是擔保人..要附連帶責任
嚴重懷疑當初是不是用非法的方式來借錢,不然照理説在審核對保的時候都會希望保人是以親人或家屬為主,好奇問一下樓主你是在那家汽車公司買的車還有跟那一家銀行借貸的?
如果連買車都需要保人的話 代表他的評等不太優

結果你還敢幫忙作保

看看債務是多少 趕快自己摸摸鼻子認賠吧
豆媽媽 wrote:
我是職業軍人,因朋友...(恕刪)

打1985司令部法務幫您
pug888kimo wrote:
保人沒得躲債,不要說...(恕刪)

部隊薪水沒差餉條會寫而已,然後會被標記如果是士官多多少少升遷有差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