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商不為人知的辛酸

先改變 中古車調錶吧!!!!
二千三百萬人應當建立一個共識,

那就是中古車調錶應該視為詐騙行為而非銷售手段,

應當負起刑事責任。
shoujen wrote:
先改變 中古車調錶吧(恕刪)
這麼難賺的話,怎麼我家附近的2手車行都沒有一家有倒的,10幾家都開超過10年了,可是沒有一間倒可見其利潤之大。
我個人覺得 貴 沒關係
因為中古車商 至少有把關品質 以及專業
但是有些不肖中古車商手法(這邊就不多說了
利用自己的專業 來騙不專業的客戶
難怪在台灣提到中古車
大家都說寧願全貸新車
也不要買中古車
我只買過一台中古車,還是熟人介紹的(親戚的親戚)
狀況好賣我貴一點沒關係,但卻是一台爛車,
里程,女用,無事故都是騙的,
對有關係的人都這樣了,對其他人呢?

如果沒有對車況熟習的人根本不要去碰中古車
可以不要做這行啊,打同情牌?
整篇文我只看到一段重點

”收10萬賣25萬”!!!

原來開價25萬左右的車你們只收10萬,2.5倍的價格在賣,說只賺3萬誰敢信?
abc99d wrote:
5.最低合理利潤 30000~50000 取中間值 40000
BJ4

總計:11萬5千(開價40萬以上,上述2、3、5依車價比率增加)

範例:
收車價10萬元維修更換含工資5千加上最低成本11萬5等於22萬
賣出價25萬對業界而言只賺3萬元...(恕刪)


我只有一個問題...
第5點的「合理利潤」計入 11萬5內,
到了範例變成「成本」11萬5???

那應該是賺了 4+3 = 7萬吧..........
去看老施推車啊~
收多少花多少整理,賣多少摳摳
倒楣就認賠,好運開高沒被殺價
冷門車也有不少人玩,TOYOTA二手果然值錢
老施通通告訴你啦
看到第一點跟第三點最後一段話 , 同樣是半價的矛盾之爭 , 我對某些賣車人的觀念只能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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