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買車才知,簽約仍可無條件取消退款訂金。

業務的嘴~騙人的鬼~

簽約前說都可退 (沒說的是,限合約審閱期)

簽約後照合約走,想退訂門都沒有,缺業績還會提前說已完成領牌,來不及了~

漲知道了原來可以這樣玩
看合約內容
掛牌前確實還可以退單 業務下的訂可以轉給下一個車主 不過如果有產生相關費用可能就要自己付
一切看合約不是嗎?還有訂金跟定金差很多
說實在的如果還在猶豫何必先簽約付訂,買車又不像買房可能會有極大的漲幅或被買走的問題
之前去看車業務也是一直慫恿我先付訂,當時我還沒決定要買哪牌哪台,現在付了還要在那邊退來退去
有人講七天, 以為是網購哦???

這蠻基本常識的
三天審閱期(消費者保護法 + 定型化契約)
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經濟部公告,汽車買賣屬「定型化契約」,必須有至少 三日審閱期間。
如果在簽約當日到第 3 天(72 小時)內反悔,可無條件退還訂金,這項權利車商不能剝奪,即使契約有寫「已審閱」也屬無效。

基本上合約寫什麼就是什麼,沒在合約內的,就看該業務爽不爽。
即使業務有說 也得寫進合約裡 這是保障彼此
很多進口車是 車未到港前可退 (在來的海上未到港也可)
到港後要退就看合約如何說明

國產車很多業務在假日為了訂購業績都說可以
但寫進合約裡的 才能真正放心

有時候也不是消費者愛退車 往往都是被業務人情搞的
常看車的一定懂.畢竟車這麼多 要買想試車的人 肯定會一直試各廠牌的車
但畢竟又不是專業試車手 往往一星期頂多試車一次
從買車到真正訂車 至少都需要點時間思考
但很多業務 就會一直跟你說 可以先付訂金 讓他能有業績 尤其是假日

先學會拒絕比較實際 可以省去超級多麻煩
畢竟退車時 還得追退款款項 不是每個案例 退款都很快 或者乾脆
t249752 wrote:
每個車廠規定都不同!...(恕刪)


正解,普通人理解都是像樓主說的那樣,但最好還是白紙黑字寫清楚,不然過往也不會有這麼多買賣合約上的糾紛出現
fa3218 wrote:
想購買Hon...(恕刪)

依目前態勢,是不怎麼缺車,Honda 產能很空,沒那麼急的話可以仔細談,雖然早買早享受,但晚買的折扣會更令你愉悅!
(目前放出的折扣就跟CRV剛上市時一樣,少的可憐)
fa3218
你講的太有道理了,硬梆梆的彈性,不是業務不給,而是車廠公司要撈一筆,業務也不可能虧錢賣車,不急 還是等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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