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講七天, 以為是網購哦???這蠻基本常識的:三天審閱期(消費者保護法 + 定型化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經濟部公告,汽車買賣屬「定型化契約」,必須有至少 三日審閱期間。如果在簽約當日到第 3 天(72 小時)內反悔,可無條件退還訂金,這項權利車商不能剝奪,即使契約有寫「已審閱」也屬無效。基本上合約寫什麼就是什麼,沒在合約內的,就看該業務爽不爽。
即使業務有說 也得寫進合約裡 這是保障彼此很多進口車是 車未到港前可退 (在來的海上未到港也可)到港後要退就看合約如何說明國產車很多業務在假日為了訂購業績都說可以但寫進合約裡的 才能真正放心有時候也不是消費者愛退車 往往都是被業務人情搞的常看車的一定懂.畢竟車這麼多 要買想試車的人 肯定會一直試各廠牌的車但畢竟又不是專業試車手 往往一星期頂多試車一次從買車到真正訂車 至少都需要點時間思考但很多業務 就會一直跟你說 可以先付訂金 讓他能有業績 尤其是假日先學會拒絕比較實際 可以省去超級多麻煩畢竟退車時 還得追退款款項 不是每個案例 退款都很快 或者乾脆
fa3218 wrote:想購買Hon...(恕刪) 依目前態勢,是不怎麼缺車,Honda 產能很空,沒那麼急的話可以仔細談,雖然早買早享受,但晚買的折扣會更令你愉悅!(目前放出的折扣就跟CRV剛上市時一樣,少的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