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100張...徐旭東你嚇唬不倒我的.....

沒大家用力的抵制,會從OBU 變成 ETAG 醜貼紙??

抵制不法,是個人道德良知的問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

但今天您有權力而不發聲? 那是您個人權益的損失...


這島國已經被財團玩的快爛了,大家還不團結一點??
foxlink888 wrote:
使用一樣東西,
你還要去考慮是不是財團的產物,
你會不會活得太辛苦的,


謝謝你的關心, 我有堅定的中心思想和一群理念相同的朋友陪伴, 一點也不累, 通過收費站繳出那張過路費的時候還很快樂呢!


foxlink888 wrote:
牽扯到財團的你能全避開嗎,

我會視程度和態度來做一個判斷, 像最近就有考慮暫時不去"統X"消費, 改去"全X"! 很快樂呢!


foxlink888 wrote:
你還是認為選擇etc的人就等於支持財團嗎??

你還沒回答我現在安裝並使用了它算不算間接幫它過關? 我想:你的答案就是我的答案!



foxlink888 wrote:
至於如果你們硬要把使用etc的人和支持財團扣在一起,那麼在這之前麻煩你們先變出另一家電子收費的公司,讓我有另一個選擇~

你繼續使用就會讓它繼續存在, 如果你真的希望變出另一家公司, 最好的做法就是號召你的親朋好友一起不要用! 讓它違約! 讓它虧錢! 讓它自己退出市場, 而且完全合法, 不用怕得罪人! 這樣你的夢想就會實現!
小沙皮 wrote:
謝謝你的關心, 我有堅定的中心思想和一群理念相同的朋友陪伴, 一點也不累, 通過收費站繳出那張過路費的時候還很快樂呢!


那也謝謝你關心我用etc,應該也比你更快樂!!

小沙皮 wrote:
我會視程度和態度來做一個判斷, 像最近就有考慮暫時不去"統X"消費, 改去"全X"! 很快樂呢!


說了那麼多,你還不是去財團消費,你要不要考慮自給自足,加油~對了01提倡正名,別在那用x!!


小沙皮 wrote:
你還沒回答我現在安裝並使用了它算不算間接幫它過關? 我想:你的答案就是我的答案!


唷~你都不敢說60%以上的人都是為了幫忙衝高使高率,還來跟我要答案,你自已的答案不就是答案了="=
還有你不要一直自已"以為",就跟你了說了,去裝etc還要考慮它的使用率,你人生會不會太辛苦,
你為什麼一直要去預設立場,所以你真的像自己說的太自我了,
而且你不是抵制etc管人家使用率有多少,怎麼了心動了嗎??

小沙皮 wrote:
你繼續使用就會讓它繼續存在, 如果你真的希望變出另一家公司, 最好的做法就是號召你的親朋好友一起不要用! 讓它違約! 讓它虧錢! 讓它自己退出市場, 而且完全合法, 不用怕得罪人! 這樣你的夢想就會實現!


那也請你繼續抵制,堅持自己的信念,還有你自已說過的話要記住,凡有弊案的財團,你一律抵制,不要去消費,否則你就破功了,不要都在網上說一些不切實際的話!!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
抵制不法,是個人道德良知的問題..
這島國已經被財團玩的快爛了,大家還不團結一點?? ...(恕刪)
的確,這已經不單是利益問題而已,
大家抵制其實很大部部份是著重於道德良知的層面,
人民眼光要放遠,不要只圖一時,我們要爭千秋。


foxlink888 wrote:
嗯嗯,你的行動我想沒人會反對,
民主社會原本就是自己行為自已負責,
我是支持etc,我選擇一個對自已便捷的付款方式,
我連公司發的回數票都寧願拿去回收,
用自己的etc過收費站,
原因無它,只因它是最符合我理想的付費方式,
至於如果你們硬要把使用etc的人和支持財團扣在一起,
那麼在這之前麻煩你們先變出另一家電子收費的公司,
讓我有另一個選擇~...(沒刪)

其實您有選擇的,只是選擇與我們不同,
這就像選舉,一票沒有甚麼力量,
但是當票夠多了那個人就可以當選,
而選上的人若為所欲為開始反噬人民,
投票的只能悔不當初乖乖做羔羊,
改變的力量從自己開始,
請了解ETC業務這場選舉的任期可是長達10年啊~

supau25 wrote:
的確,這已經不單是利益問題而已,
大家抵制其實很大部部份是著重於道德良知的層面,
人民眼光要放遠,不要只圖一時,我們要爭千秋。


其實您有選擇的,只是選擇與我們不同,
這就像選舉,一票沒有甚麼力量,
但是當票夠多了那個人就可以當選,
而選上的人若為所欲為開始反噬人民,
投票的只能悔不當初乖乖做羔羊,
改變的力量從自己開始,
請了解ETC業務這場選舉的任期可是長達10年啊~


這我觀點和你不同,
當一個消費者,使用一樣東西,
還要去考慮這家公司是否涉及弊案,
這樣會不會太辛苦了,
再者我合法去貼e-tag也使用它完成繳費動作,
不知錯在何處?
當你們發起抵制,但使用e-tag的卻逐步上升,
難道大家全都是為了支持財團去辦的嗎,
etc的收費方式是正確的,
只是得標過程產生弊案,
但不能把弊案推給使用人,
不是每個人都會想了解弊案,
只是想選擇一個對自己方便的收費方式,
抵制的人不該預設立場,
去說使用者就是沒有所謂的道德良知,
這樣反而失去你們抵制的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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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郎 wrote:
在我的認知中
選擇使...(恕刪)


我應該沒叫你們不要抵制吧,
我只是認為你們抵制的人,
應"尊重"人家的選擇,
而不是一味批評使用e-tag的人,
我說過就算遠通被罰40億,
也不關使用者的事吧,
這本來就是兩碼事,
這跟護不護航有何關聯,
也不是我們拿著刀子架在徐旭東脖子,
他就會繳罰款,
只能說今天就算遠通倒了,
e-tag廠商換人經營,
不想貼的人還是不會貼,
完貼率也不可能到100%,
相信你也不敢拍胸脯保證,
原本抵制的人會全去貼,
這就是民主社會本來就應容得下其他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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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郎 wrote:
世界上有哪個國家哪個計程收費系統是100%的?
但是高公局跟遠通合力洗腦全民說 eTag是唯一計算方式

說真的這我真的不知他們是這麼宣傳的,
因為我是車上機去換貼e-tag的,
沒有留意他們的宣傳,
印象中新聞有報還有車牌辨識~
只是要車主自己去補繳~


拍郎 wrote:
本來就應該要有讓用路人選擇的權力才對
而不是只綁一家廠商的一種方法


綁一家廠商我可以理解(先把弊案擺一旁,我就事論事不是護航),
建構etc系統應該要資金不少,
你看遠通資本額有64億元,
可見不是普通人能開得起來的,
還有捷運也是只配合悠遊卡及現金買票,
所以單一廠商收費應有其必要,
只是得標過程出現重大瑕疵~

公司名稱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 6,45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 6,450,000,000
代表人姓名 徐旭東
公司所在地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207號28樓
登記機關 經濟部商業司
核准設立日期 093年04月07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101年05月15日
拍郎 wrote:
選擇用eTag 跟 護航財團 本來就是兩回事
我不懂為何一直有人要把這兩件事情綁在一起


我也不懂他為何要一直給別人戴帽子!
我一直講的都是"不管知情與否, 不管直接或間接, 只要裝了並使用了都是幫它過關",
他就一直說我講60%的用路人在護航?
其實, 我想講的是, 不管直接或間接, 不管是不是護航, 不管是不是幫兇, 有差嗎? 結果不都一樣?
直接或間接不是重點, 護不護航不是重點, 是不是幫兇也不是重點, 結果才是重點!

F大, 我講一句不中聽的話, 你讓遠通在那邊隔山觀虎鬥, 看我們互罵, 有意義嗎?
你不爽被別人說你是幫兇, 好! 我釋出善意, 我收回這句話! 但是, 這無助事實與結果的改變!
想想昨天柯文哲講的話:
1. 做道德的事需要勇氣,不對的是這個社會。
2. 政治人物為何全部在說謊?是老百姓縱容出來的。
3. 我不願妥協跟交換,當然就要承擔一些苦果,但這是我的價值觀。這也是我對馬英九的批評,有比清廉更重要的事,就是承擔。

再看看昨天那個亞東技術學院的報導, 有沒有很類似?
我們如果今天不這麼做, 能等的恐怕就是18年後再爆出ETC相關問題時才來後悔!

至於拍大您說的"綁一家或多家"廠商, 我倒認為無所謂!
現在的癥結是這家廠商的得標過程, 執行過程有太多瑕疵和令人無法接受的事情發生,
而我們又無法得到滿意的答案! 如果答案令人滿意, 遠通續做沒麼問題, 我也會去辦!

But now, no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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