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胎紋不足1.6公釐 將吊牌明年起強制納檢

聽客戶(大貨車司機)說,這好像早就開始了(大貨車部分),
其他,車輛也要跟進了嗎?
這是替輪胎廠商拼經濟嗎?
bestalfred wrote:
很好的政策阿 連自己...(恕刪)

餘音繞樑 wrote:
這是很好的政策阿!!...(恕刪)

同意 +1, 高速公路上,不想被輪胎有問題的車子撞,尤其是下大雨的天氣時。
台灣這麼落後國家的標準,不知道政府是幹嘛用的。

還有主動與被動式安全,還是有人搞不清楚。

ESP跟6A要是強制規定的話,車商不痛不癢,價錢照算,只有消費者會哇哇叫。
這個政策說起來,
也幫助了再生胎業者
因為未來拿到的回收胎
品質應該會變比較好了
胎紋至少都 小1.6mm 大3.2mm 起跳

lccg wrote:
這是替輪胎廠商拼經濟...(恕刪)

快找記者...找消基會,控訴公路總局圖利輪胎廠商
定期檢查輪胎,更換輪胎
不止為了他人也為了自已安全著想
不是應該的嘛?
很好的政策,認同+1

為了自己與家人的安全,輪胎不能太省阿,國產胎也不貴
wolfted.blogspot.tw
各監理站旁都有很大的廣告招牌(幫忙驗車).這就擺明是驗車黃牛了,為何都不抓呢?
胎皮材質是不是也要限制一下

便宜的膠胎5mm濕地一樣煞不住阿

政府幫輪胎廠拼經濟

那價錢是不是也要限制一下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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