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現況交車,現況交屋都是無效的,都無損你的瑕疵擔保責任,有興趣的可以google一下,除非損害部分交車之前已告知買方並白紙黑字寫下,不然就準備上法院吧,中古車商多的是牛鬼蛇神,願意走法律的還好,不跟你走法律的才頭大,中古車都有一定行情可循,加減款也有一定查估方法,三家估一百萬,第四家估一百一十萬,那十萬哪來的,都有後招的啦,看準的就是人的貪,往往貪的結果就是偷雞不著還倒貼,當然樓主也可能是在正常行情下賣出依然遇到此情形,只是誰也沒法證明樓主出售之前,有誠實告知車輛狀況,且一般人會有換車念頭通常都是車輛出了狀況,或遇到久修不好時.
SandNNM wrote:找那個介紹的新車業務...(恕刪) call下去也沒用,又不是賣給新車車商,新車商不會負責,但業務會受處分或離職,因為新車商都會求業務要把客戶中古車回估給公司,公司要賺這條,所以公司只肯出芭樂價,跟業務交惡而已,但你會失去一個緩衝協調,就準備自己跟中古車商硬碰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