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車被撞,能要求車價折損嗎?

我在美國開Mustang,今年年初有碰到一樣的情況,
不過我車子感覺比撞我的硬很多, 只有排氣管邊緣內凹3-4mm, 以及保險桿出現一個小孔,
其實不修也看不出來被撞過XD

修車廠報價約$2500左右, 但還是跟對方保險公司另外求償,
只是殘值損害你必須先提出證明究竟貶值了多少, 那就回去找業務或二手車商幫你估價
拿著估價單找保險公司, 剩下的就是雙方攻防了

我想保險公司對車險的處理模式應該都差不多, 車險不是什麼太複雜的東西, SOP應該差不多我猜
kelly1211 wrote:
看有無打算賣車的考...(恕刪)


停紅綠燈被撞的是能多重大, 少數吧...lol
可以的~
只要樓主努力不懈,天天打電話向對方求償
總有一天對方受不了就會賠你錢~

同事就曾經撞到別人車,被撞的車主天天照三餐打電話靠腰~
就是要求除了修車費用以外的車價減損~
吵了半個月乾脆把錢賠一賠了事~
那時代還沒有智慧型手機,他的手機也沒來電封鎖功能...
就看樓主有沒有這種恆心與毅力囉~
保險就是以恢復回狀而巳,除了車子太過於老舊,維修費高於車子殘值,才會進行收購價,然後報廢掉車子給車主現金!不過我開車近廿年停紅綠燈被撞有4次,有一次是在國一高速的收費站車子排隊繳費時(車子靜止中)也被撞,都只有保險桿些微掉漆而巳,不過車子只有前幾年車子較新時,才有請對方賠烤漆費用,後面幾次因為車子舊了,就無視它了,開車有時不是自己夠小心就可以了,也會被莫名的突來其撞的!
telman148 wrote:
各位大大 前幾...(恕刪)

我也是今年剛買的11代 altis,也是紅燈被推撞。
換了保險桿,倒車雷達,一些扣件跟烤漆。
就是給對方保險公司去處理,恢復原狀,我沒提到折舊耶。
我想要花這麼多時間跟保險公司玩,不滑算。
是可以的,如果對方不願意
你可以走法院,只是過程很繁複,

首先你要先證明你沒肇責(監理單位有事故調查委員會)
確定沒肇責(還要等30天,對方沒提出議意),再上法院提告
(若馬上提告,對方很有可能提出再議,那就更麻煩了)

贏的機會很大,
這事,我18年前就做過,我要求的金額是17萬,(車子是我自己保險修快30萬)
最後賠我12萬,

不過事後過了超過3年,竟然收到保險公司恐嚇要我返還保險公司這筆錢
(因為保險公司後來才發現我去申請鑑定,我沒肇責,且要到一筆錢,但他們發現太晚了,過了代位求償的年限,無法跟對方要錢,才來恐嚇我)
因為你不能保險公司付錢幫你修,又要撞你的人再付一次修車錢(保險公司有代位求償的權利)

我當然沒在怕,因為我跟對方要求的是車損的折價,不是修車費(當初要這麼做時,早做過功課)
被保險公司告,花半小時去出庭,一樣勝訴

如果你求償的金額夠高,可以一試
但是區區幾萬元,不建議花那麼多時間去這樣搞
我當時是氣不過肇事車主完全不搭理,我不到一年的新車,又用自己的保險修車(對方沒保險),才提告的

wchpfish wrote:
反正對方有保險,你就要車廠看到有壞的就全部換新

不要用校正或板金,這樣也許心情上會比較爽一些......(恕刪)


其實不會,這樣只有爽到原廠,鈑件換新還不是一樣要烤漆

至少上次被撞,看到原廠帳單灌水成這樣,雖然不是我出錢還是很不爽
telman148 wrote:
各位大大 前...(恕刪)


車價折損部分要對肇事者提出民事賠償
但是所謂車價折損是車子要賣時才會發生的事情
車子如果不賣何來車價折損,所以現階段並無任何依據及參考點
且折損價位會跟車齡有相關,一般越新的車折損越多
(車齡3年內國產車可能差5萬,但是車齡10年後可能差1萬而已)
所以除非車子要賣不然並無車價折損的問題,且賣得時間點也會跟折損多少有正相關
(上2樓18年前的partick11大大的案例,保險及車主兩邊拿,現在可能無法這樣做)

結論:
車子要賣時需要請第三方認證單位鑑價,並依其事故的狀況是否有影響車價及影響多少做評估
最後車子也賣了,提出切確的證明表示其事故導致我車價折損,有實質影響權益,對肇事者提出民事賠償
(老實說就ALTIS的神車神價,上述要處理所花費的時間及金錢,所付出成本應該比車價折損的部分還多)

h119112001 wrote:
這年頭錢難賺,保險理賠員少賠一點,將金就會多一點,他有的是時間,你沒時間,只要對方提得出證明該車是對方每天工作必須工具,就必須理賠,但有一定金額,多少我忘了,另外零件折舊大家都用錯地方了,一部車不管多老,如果換了一個零件,但車子並沒有因此增加價值,上了法院是只要提出前主張,零件是無法用折舊來賠償的,不要給理賠員誤導。

http://www.autoth.com/forums/printthread.php?t=29691&pp=40
到你所在汽車公會申請(手續3000元及約五工作天定)汽車事故前殘值價格,事故後汽車殘值價格,如有減損價值,上法院拿出汽車公會鑑定報告,對方連一毛都要賠給你。
保護自己權益,別人要姑息,放棄自己損失,才會造成保險公司編了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

你聯結的內容有一段
是因為胡女原先在警察局做筆錄時,承認肇事責任,並且簽下同意書「保證會與保險公司無條件將車子回復原狀」

是自己簽下同意書無條件將車子回復原狀,法官只是照簽約內容判,這那能當案例?
partick11 wrote:
因為你不能保險公司付錢幫你修,又要撞你的人再付一次修車錢(保險公司有代位求償的權利)

我當然沒在怕,因為我跟對方要求的是車損的折價,不是修車費(當初要這麼做時,早做過功課)
被保險公司告,花半小時去出庭,一樣勝訴


查了一下保單,被保險汽車因毀損所致之附帶損失(貶值、不能使用之損失),不在車體險賠償範圍。所以如果對方沒有保第三人財損,車價減損部分可能原po要自力救濟了,樓上p大精神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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