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ki wrote:既然下層都壞了,那怎不協調其他上層車位的車主,大家分攤一下費用,把機械拆掉,再用鋼板把洞填平,(且必須至縣市政府工務局或建管處辦理停車空間變更使用)不是一勞永逸嗎?滾來滾去 當初是為了省空間所以停斜的如果打平車頭會突出,車道空間可能會不足
dynalin wrote:改成平面車位,說的...(恕刪) 產權的事實不能改變但既然下層已經根本不能使用上層可以藉機協調用比較低的價格買下來啊接下來再焊死成平面車位就是了坦白說現狀實在可怕平時人員出入萬一摔他一跤嚴重一點醫藥費可能都超過收購產權的錢了
這就是我說的實務面的問題了,如果車位是70萬,如果是上層車主,我可以停,我為何要再花70萬(或50萬)去買個車位,只能停一個位子。還要花個幾萬元去填平,這搞不好都比買平面車位貴。如果,是下層車主,我原來是70萬買的,我為何要50萬賣掉。還有一點,通常,這樣的車位的大樓,通常屋齡都在15-20年上下了,樓層通常在7-12樓。我哥他們在蘆洲復興路,也是這種的車位。bala@syr wrote:產權的事實不能改變...(恕刪)
Arki wrote:既然下層都壞了,那...(恕刪) 行不通...下層車位者不修是因為跟上層車位擁有者無法達成修理花費協議(上層一般不出但依照法律要共同分擔故障費用)還是有使用權...除非你把下層擁有權買下來就可以改成單獨平面自己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