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有獅子大開口嗎?月薪都已經拿出單據了就算今天對方月薪單據是200k,保險公司LP也要自己抓下去,要不然超額險,大家是保心酸的嗎?如果今天不是人損是財損,汽車要花三個月的薪資修理,你覺得保險公司要不要吞下去?保險公司本來就得接受合理的賠償,不合理的賠償不要說保險公司,你自己都不會接受了,不是嗎?基本上和解書簽完後,就結束了......除非對方繼續無理的吵鬧derwei wrote:如果對方是30K,...(恕刪)
derwei wrote:想請問車禍賠償,對...(恕刪) 精神賠償3個月的薪資 跟 三個月不能工作是不一樣的喔!除非他是要求三個月的薪資 因為他無法上班不過他也必須要提出 他沒辦法上班的證明只要對方有辦法提出 無法上班證明 保險公司就是要陪我想對方是提不出 所以保險公司不賠 或者 你根本沒有保!PS:總不能她繼續上班 你還要陪她薪資吧?至於精神賠償 確實要看法官了 以及保險公司 願不願意出了還有希望你不住台中
如果醫生證明對方三個月都不能上班那保險公司應該賠如果對方住院八天之後回去上班,那這三個月並不合理精神賠償的金額有案例可循並非全然照對方開口,我猜這是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原因對方骨折住院,過失傷害很可能45-60天,也就是45k-60k行情內的精神撫慰金保險公司應該會願意賠償超過的部分你就當作易科罰金交給對方如此可省下法院舟車奔波反正無論如何你都非得掏錢出來derwei wrote:想請問車禍賠償,對...(恕刪)
無解啦…保險公司只賠民事,第三責任保額夠的話,法院判多少就一定全賠,就算獅子大開口也一樣,保戶一毛都不用出。刑事責任無解…保險公司不會幫你,民事差距太大的話還會希望打官司讓法官砍價。大家覺得應該賠的,保險公司硬是覺得不合理所以不賠又能怎樣,上網罵一罵,然後上法院嗎?(金管會申訴倒是可以試看看)不是不賠喔,上法院後所有民事都全賠喔!都幫你全賠了還能告保險公司什麼?超過保險公司想賠的,就說對方是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說不合理就不合理,不然交由法院決定。麻煩你自掏腰包補差額,這是你自願的,和保險公司無關喔!
tommycheng wrote:不想坐牢就自掏腰包罰金付一付,想省錢就進去蹲。(當然要賭不會起訴也是可以,不是你說不起訴就不起訴,反正保險公司不會幫你)誰說保險沒用!...(恕刪) 我想 99% 的人不想坐牢 & 背前科所以對這 99% 的人來說, 保費跟丟到水裡一樣看來保險公司真是門好生意呢
請對方提出相關的賠償費用明細,並註明如果板大願意照此金額賠償,則願意和解的字句,一定要簽名。然後寄存證信函給保險公司,上面的當附件。並表明如果對方的希望賠償金額並未超過保險理賠額度,要求該保險公司立即給付,並讓雙方簽屬和解書,若是造成板大你的損失,所有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等語。開過失傷害庭時,法官要求雙方和解時,把文件拿出來,表明並非你不願支付賠償金額與對方和解,甚至可以請法官再定期間要求保險公司以關係人身分出庭,應該就可以解決了。換言之,就是請法官幫忙,也順便讓法官知道並非你不願和解。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