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了很多法,但不遵守的人多,所以執法變得困難,日本守法的人多,執法相對容易。要台灣執法抓隔熱紙過黑看不到車內,除非發生一位至兩位警員在過黑的車外,被車內的歹徒用槍打死,畫面出現在電視新聞上,愚蠢的當政者才會看到,台灣只有墓碑效應產生了,新聞撥出了,才會看得到。
日本規定不只前擋隔熱紙透光率70%以上,連駕駛座及副駕駛座左右邊兩側玻璃比照辦理,確保駕駛前後、左右視線無虞。下雨天晚上透光率影響駕駛視線真得差很大台灣法規已訂前擋透光率70%以上,各監理站及委外代驗場有確實在執行嗎?每次驗車,好像形式上驗車
政府配套做的不好。有心要執行的話,直接規範不可營售VLT<70%以下隔熱紙於汽車,並取締隔熱紙施工店家或進口/製造商。從上游開始規範會比管制最末端的消費者來的有效多了。只是可能擋人財路會被GG吧。summeragain27 wrote:日本規定不只前擋隔...(恕刪)
teahow wrote:前檔和前車窗最好都要高於50%最好是70%的 前車窗貼50%還可以接受,前擋千萬別低於70%,免得行人闖紅燈你看不到事實上在美國,前擋也只能拿透光率86%以上的隔熱紙,例如3M的CR90來貼。70%的貼上去,肯定不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