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口頭跟ine對話答應要買中古車反悔不行嗎?

s952699 wrote:
我去年賣車(機車)也(恕刪)


我賣東西都說我只認錢和合約,錢沒來合約沒簽講再多都沒用。

買東西也一樣,要請人家留起來要先付錢,就算付1-2000塊都好(看東西),用嘴巴留以我的經驗變卦比例很高。
口頭契約本來就有法律效益
如果還是用Line的文字對話當佐證
賣方當然有權利請買方履約
甚至可以請求買方支付遲交價款所產生的利息損失

只不過
真的有人會為了賣一台中古車就對簿公堂
有這麼閒嗎 ?
車子如果狀況尚可
怕賣不出去嗎 ?
我比較好奇是
價格沒談是要怎麼告你
如果今天你出的價格是台幣10000元
他就願意賣嗎?
他若願意賣,10000元你就買了吧

價格沒談
應該就談不上口頭承諾了吧
首先,基本的契約成立方式,即為「要約、承諾意思一致」。換言之,只要對方提出要約,你做出承諾,買賣契約就成立了(不論是否有書面)。所以,對方可以要求你履行契約之給付。而對方在訴訟上,要面臨的問題即是舉證責任的問題。既然你們在line已經有原本答應要買,後來反悔的對話,那要證明你們兩個已經意思一致,並不困難。另外,這篇文的開頭你也說了談好要買,因為覺得怪不買了,也代表你已經先有承諾,才反悔的(如果對方神通廣大,能證明這篇文是你發的,也能證明了你是承諾後反悔)。
次之,退萬步言,就算契約不成立,對方不能請求你履行契約,亦有機會依民法245條之1向你請求損害賠償。因為,你的行為違反誠信原則,造成對方信賴利益之損害。
最後,你們之間的交易並無消保法之適用。因為消保法之適用對象為消費型契約。
法律上或許樓主站得住腳,但是建議樓主不妨轉念想想,通常金額較高的買賣都會要求支付定金,那現在對方沒有要求付定金,是不是基於對樓主的信任呢?所以當樓主反悔的時候,對方會有被背叛的感覺而生氣。
而且對方是鄰居,日後還有很多見面的機會,不妨請對方吃個飯,好好向對方道歉及溝通,或許事情會有轉機。
至於請吃飯的錢,就當作本來應該被沒收的定金吧!
阿你就沒信用
說要買還取消
還有臉上來問
真是難看
假設那台車15萬
拿1萬五給人家
別上01來讓人看笑話
你何不把LINE對話PO上來?
都你一個人講 誰知道誰的問題大....
即使不要了 也跟對方好好談吧?
就你的發文來看 個人是覺得 不是不行 就你沒信用而已啊....
如果這樣告得成,那政治人物不就全被告翻,頂多個人信用被打折扣,不過信用這種東西,有人當它垃圾,也有人當它是黃金,就看人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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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在影射大部份政治人物的信用是垃圾,你沒猜錯
包個紅包(類似買二手車的訂金),如果鄰居還不甘願就是要告,至少於情於理你站得住腳。
一般跟車商買,如果要留車,都要收訂(這期間他不能賣別人,甚至有的車商不給留車,先買先贏)
如果你鄰居硬要說這一個禮拜有人要看車,他都推掉了,那當然就造成他的損失。
所以包個紅吧。
想到之前自己賣車
買家1跟你說18萬要買
買家2跟你說17萬要買 但是只等到周日 因為我不賣他就要跟另外的人買了

週六買家1看完車 就說要買 但是沒帶訂金 事先有說好訂金一萬 說等等匯款 後來又說得等到周一
所以我就回復買家2 已經售出
周一買家一說他找到更便宜的15萬 說我賣太貴不買了
二手車行收15萬 跟心理價格有點落差 就不賣了
這樣我車子最後沒賣 但我沒有損失嗎?

金額年代已久 數字不是正確的 請見諒 不要對數字太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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