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負責讓你的車修復成原來的狀況, 所以請你到原廠去修理!
因為他負責修車, 所以後續他就直接跟原廠看車損以及修復, 跟車主也關係不大
最後修好要付錢一定是要簽好和解書,
不簽也行, 你就先付錢車廠才會放車, 後續你在自己去跟保險公司跟肇事駕駛盧
這是因為你自己也沒有車體險
要是你自己有車體險, 你聯絡自己保險公司出險修車, 後續就是他們保險公司的事情了
至於你其他有的沒的賠償, 你還是得跟保險公司或肇事駕駛盧
只是看誰的時間比較寶貴而已!
我家車曾有一次被後面推撞後落跑, 報警後去修車並通知保險公司
因為只有小傷, 保險公司自己認賠後也沒再去追對方 (大概1萬多)
可能想為這點錢去追划不來....
hulch wrote:
滿滿的都站在保險方...
被撞人的車損...
保險要連絡本人這個很難??
要是保險有連絡...
被撞人要是刁難或不理當然是有錯...
保險從頭到尾要是都不連絡也說不過去...
不知道大家因為事不關己...
所以都正常化了...
換有一天自己變成當事人....
又要變成其它模式了嗎??
還是大家都習慣了髮夾彎...
一個保險公司有什麼好聯絡的,如果一個保險承辦人一天處理十個這種案子,每個都要去關心聯絡,那大概也不用上班了,理賠很單純,你的財產損失了什麼,就賠你什麼財產,以樓主的案例就是車廠幫他全修好,那怕是以前的舊傷或是現在的新傷,車廠和保險公司也沒跟他543,樓主要的其它的非財產上的損失,請他自行列清單找當事者,車禍的理賠就是如此情況。
樓主的案例已經是最好的情況,有當事者雙方都沒保險,然後再花個一年半載上法院,最後只能拿到個債權憑證的案例多如牛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