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審閱期,『審閱』,意思是三天內讓你檢查合約內容有沒有問題,沒問題才簽約,不是讓你簽約以後還有三天可以反悔的。簽約代表你已經看清楚、並同意合約內容。找消保官、律師應該都沒用。有些車廠可以讓你退訂,那是優待,不是義務。合約就是這樣,不能亂簽。法律是保障懂法的人不是開玩笑的,平時不理解,吃虧了才在後悔,世間可沒後悔藥。你考試的時候交卷了,可以跟監考老師說我改變主意了想拿回考卷改答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