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32419 wrote:
是的,11/4在台中(恕刪)



給你退,是情義!

不給你退,是......

不然你可以解釋一下:什麼是訂金嗎?

想退就退成立的話,誰敢賣車?
shenhung
審閱期是~讓你合約拿回去看清楚在簽.~~不是簽了再反悔~!! 簽名是關鍵.~~如果真是這樣...手術同意書..簽了再反悔..醫生會被告到爽.~!! 不要老是用審閱期推翻自已的簽名..
sweekee
Shizukamen是來開玩笑的嗎?https://www.carce.cc/m/encyclopedia_detail.php?type=knowledge&id=121
退訂,如果訂金可以拿回來,那付訂金要幹嘛
dear32419
已刪除
Eigen
依定型化契約就是可以退,不然契約簽假的?
bulauye wrote:
法律規定就是7天內都...(恕刪)

你以為是網購喔,笑死
等宰你這隻肥羊過冬了

怎可能放你走
dear32419 wrote:
是的,11/4在台中(恕刪)


買車是好事吧
幹嘛要後悔
買了就好好用阿
去山上跑幾圈繞繞
買檳榔把一下西施
載妹去兜風爽阿
先給你拍拍,請再加油爭取一下吧,十萬學費真的貴
車廠直接拿制式訂單寫[已帶回並審閱三日以上]然後沒有告知與確認...這個說實在是你的問題,但車商與業務這樣搞確實很基八,個人非常討厭這樣的交易
dear32419
已刪除
喇叭洪
你就可以要求帶回去啊,不然三天後再付訂金,大家都成年人了,買東西考慮清楚才去不是嗎?
東洋賓土又不是叫假的~~

盡是惡名
國產車是因為不差你這一台車
速霸陸就是相反,差你這一台😆
我有去Subaru賞車
他們的業務很明確跟我說
我們這裡下訂後 就不能退
要退只能走法律途徑
要訂以前請想清楚。。。

那是Subura公司的遊戲規則
下訂後,客戶只能透過法律途徑解約。
三天審閱期,『審閱』,意思是三天內讓你檢查合約內容有沒有問題,沒問題才簽約,不是讓你簽約以後還有三天可以反悔的。

簽約代表你已經看清楚、並同意合約內容。找消保官、律師應該都沒用。

有些車廠可以讓你退訂,那是優待,不是義務。合約就是這樣,不能亂簽。

法律是保障懂法的人不是開玩笑的,平時不理解,吃虧了才在後悔,世間可沒後悔藥。

你考試的時候交卷了,可以跟監考老師說我改變主意了想拿回考卷改答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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