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仔兄 wrote:
挖 調查好清楚喔 你這個正義魔人 真的好悠閒喔 真是好 沒讀書的人真的都不一樣耶 呵呵

光看語氣就知道是那種不打方向燈(路邊起步、轉彎、變換車道)、不看後照鏡、愛超速的危險駕駛了
歌神然 wrote:
在台灣這種開車騎車環境 , 真的要完全不違規真的很難 ,
當然違規是不對的行為 ,

但是我覺得檢舉的時候可以先想一想 ,
這個違規(要檢舉的那個) ,
是不是真的很惡劣(例如闖紅燈,惡意切車,或是盲彎超車,蛇行....) ,
還是那是不得已的小違規 (例如紅線處併排停車放人下車,人下車馬上把車開走, 或是在非交通繁忙地區,在不影響交通也不影響到他人安全的地方違停....)

當然人人不違規,大家好開車,這是大家的 "理想" ,
可是現在的環境真的很難作到...
所以有時可以稍微體諒一下別人,

ps : 惡意違規或是已經妨礙到交通或是他人安全的這種違規就不用考慮太多,直接檢舉就是了

該罰就被罰..也不想取暖..但也不需被漫罵吧~~不想再口水嘴砲了..

原來違規還可以分等級,「勿以惡小而為之」的觀念嚴重缺乏。

再說沒打方向燈是很危險的行為,罔顧其他用路人安危、說撇就撇、一定不看後照鏡,都是連帶行為。

是搞不懂不打方向燈有啥好不得已的
parislike8 wrote:
原來違規還可以分等級...(恕刪)

任何法律都都有等級情節區分自己去查案例,我不會去辨解什麼但不用無限上綱,尤其幾位”自命清高的神人”語帶教訓的口氣,似乎我是你本身的案例事主,當然大家都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只是針對個案情況提出疑慮及討論,重點我會接受,囗水漫駡留給別人吧
忽然想到假如是假如喔!!先向監理單位提對方行車記錄器影片造假,然後會收到裁決
未過,車主提告法院證據造假,然後雙方出庭,你一定會敗訴,因為影片是真的,但那個不是重點,重點是想知道為什麼對方那麼正義感,想跟她說聲謝謝你,以後我會注意交通安全,然後罰款繳一下,然後...我就醒了就不知道了
歌神然 wrote:
任何法律都都有等級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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