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忙, 沒想到小弟自己也遇上了令人嚇傻的擦撞事故

很多騎士也很奇怪
明明前車已打右轉燈也在最外線
他偏偏要從你右邊來直行
現在好像很多人開車轉彎都不會轉頭看有無來車
後照鏡的死角大到都能躲台汽車了
你怎麼會覺得後照鏡可以完全信任....
就像很多人開車開了幾十年
也不知道A柱會有死角這件事
沒天天撞車只是好運
夜路走多是會遇到鬼的.....

QQ哥 wrote:
很多騎士也很奇怪明...(恕刪)

對呀~
有時候,我都已經刻意右轉時,整台車都已經卡到右邊連一台機車的寬度都過不去的距離,
但還是有人想從右側再鑽過去,然後,因為鑽不過,生氣的眼神,感覺是認為我為何要檔住他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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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樓主為了要避開路口違停車輛,
右轉一次跨二個車道,這個真的很危險,
出事了,很難避責!
所以為何規定路口不可停車,
就是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如同大家說的,看能不能針對路口違停車輛究責!

QQ哥 wrote:
只有一線道哪來的快...(恕刪)


看路口跟路邊機車停車格的標線設置
理論上白實線外應該是慢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之4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不過很多人應該分不清什麼叫慢車道什麼叫路肩
看到白實線就自以為可以停車
台灣人開車素質不意外.....

一定有人會說阿那邊就有違停要怎麼提早切到慢車道?
這就跟騎車時外側一堆汽車違停內側車道又禁行機車的處境一樣囉
你要合乎規定就是在他後面等阿
反正總有一天他會開走
不能因為他違規所以你就跟著違規
很多人不是都很愛這樣講
大家開車記得要守規矩喔
那輛白色的並排車讓機車沒法往左後方看到來車,所幸就當作沒車來騎,右轉的汽車無法及早靠右邊車道,所以為了更多人的安全,請檢舉那台並排車,算是做功德,對自己也有幫助,通常會這樣停的車主,大多都不知道這樣會造成多大的危險。花了錢才會學到教訓!
打方向燈 並不是可以免責 轉彎的時候 看一下後方 會很難嗎????
這個不叫三寶 什麼才叫三寶 但是你有拍到並排那部車 或許可以主張共同分擔肇責
CJ Ou wrote:
小弟在當下早就打了方向燈,
並且讓了2台原本在旁邊與後面的同方向機車先行,
之後慢慢的向右轉,
其實當下從後視鏡真的沒有看到她與她的機車...(恕刪)

說真的,要回頭看一下~
很明顯應注意而未注意啊~

方向燈開了就直接轉,這很明顯您的過失比較大~
加上對方已經過大半車身了你kiss下去~

沒有90%至少也80%以上~
機車跟汽車平行前進時,是看不到汽車方向燈的,除非它照後鏡會閃
整天只會嗆騎機車的三寶,自己撞到人卻扯說什麼視線死角,別人不注意
你們知道路口前30公尺就該打方向燈嗎?
這種開車的才是老三寶吧(笑
CJ Ou wrote:
前陣子於十字路口右轉...(恕刪)


您要主張他是停車再開,而不是原本在車道上直行的機車,但~您要能證明!
我家小妞蛀牙了~
這件事故按照目前台灣警察和法院在處理車禍案件時
機車車主應該不會有什麼責任
頂多是被警察開張違規停車的罰單
但是這和此事故沒有直接關係
她就是直行車,剛起步所以也沒超速問題

而路口前的白色FIT打了左方向燈正緩慢向前行駛
這對你很不利
因為FIT之所以會緩慢前進
就是因為他是違規並排停車要起步加上有看到那位女騎士正要往前行
而你剛好落實了右轉車不禮讓直行車

請恕我直言
你在右轉前如果不是疏忽了右方的車流狀況
就是搶快右轉
因為正常來說
當你看到右前方的FIT打了左方向燈向前緩行時
在右轉時應該會更加注意右方的來車

當然事故已經發生了
如果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如果沒有的話
請放低姿態多向對方釋出善意
可向女騎士提出你來賠償機車修理費用
再另外包個紅包給她壓壓驚
女騎士體傷的部分可拜託她是不是強制險負責賠償
這樣應該是對你比較好的解決方式了

如果女騎士獅子大開口
就上調解會調解看看
再不行就等對方提告再說
但重點是過程中請你務必保持和解的誠意和關心
就算真的走到最後被告過失傷害
初犯法官大多都會判緩刑
期限內只要不再犯也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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