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huang wrote:現在就已經頭很疼了...(恕刪) 頭疼是正常的拉!!倒因為果所已造成現今的局面不過小弟可以建議一下假設你已貸款付那一半了但車子還是登記你的名字就不要猶豫了賣掉!!賣掉!!賣掉!!將賣掉的錢將他爸支付的一半還給他爸剩下不足的兩位自己糊牛屎!!是真的好兄弟自然會跟你一起糊起來若是假兄弟你認清一個人花的也不會太多PS:本票,對一個很重視信用的人來說或許有一點強制力,對信用有瑕疵的人一點效力都沒有為何呢?當你要強制執行時,你會發現他名下無產、且債權比例你還要排到3公里外!!
以後如果拿車去抵押借錢,最後會不會討債公司找上你??借貸信用不良,這些都是算在你頭上。萬一你朋友發生車禍肇事逃跑,第一時間沒停下來反而跑走,這樣你想會找上誰??你朋友他家沒其它親人嗎?怎麼會找你這個朋友作保?其心可議啊!!話說,你對你那位朋友的家庭狀況了解有多少??不要傻傻笨笨的人家說什麼,你都說好…
腦補以後發展一開始乖乖繳錢幾次後來就開始會晚個幾天接著是要你先幫忙出最後賴著給你繳這種有沒有效力可能要問律師比較穩今天就算對方是準時繳錢哪天出事太大條,像樓上說的跑掉你就吃不完兜著走了就算抓到人,你就不用負相關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