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行照沒註明LED型的就要(原廠就沒出LED燈款車型的話),剛剛打電話確認過了(臺北市監理所檢驗人員),他說:有說要做(原訂107/7/01),但是實際還是看我們收到文為主,緩衝期為一年(以他們收到公文的時間起算),這一年內來做變更,只要燈型(打出光線有稜線、上暗下亮)及可變更,緩衝期過也可變更,但是需要檢附的東西就多了(發票啦等等等的),以上、報告完畢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624/1197969.htm第5條~5.開放車輛變更LED車頭燈車輛頭燈研發技術日新月異,交通部7月1日起開放車輛可變更為符合規範的LED車頭燈。原文網址: 故障車停路肩超過1小時將挨罰!七大交通新制7/1上路 | ETtoday生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624/1197969.htm#ixzz5JPMjmphl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