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線停車被一樓住戶趕外加被嗆!!


emilesu wrote:
我一開始就表明停1小...(恕刪)


敢問大大可以還原當時的情況嗎?
不知道跟樓主所言是否有出入?

不會游泳的猴子 wrote:
我倒覺得兩邊都有錯屋...(恕刪)


同意+1

應該是態度問題,

好歹伸手不打笑臉人。

dennis10 wrote:
Oh
我看完了總統府府區進出管制要點好像沒有看到禁止停車的規範
不知道大哥哪裡看到了這一條?


白線本來就不一定可以停車的
主張白線或是沒線就可以停的鄉民
真的該去看看法規....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或聽過啊…
不然你親自去試試就知道了,被架走的話可別說是我指使你的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82&lctl=lowview&LowID=4180&ctID=55

阿胖3106阿胖 wrote:

小弟不是學法律的 我家是透天 我門邊常有別人停車 我也常停別人門邊 努力爬了30樓 實在比不上蓋樓的速度 以下是小弟的看法 拜託有路過的法律人給小弟指導一下 謝謝
1 停車不得妨礙他人車進出 但只要有留連絡方式 且及時來移車 就不觸犯此法條
2 若當時無車輛進出 留下人 機車可通行之車道 波麗士大人亦無權要求立刻移車 除非當時路權已被申請或有其他公務欲進行
拜託版上法律相關大大解惑 謝謝(恕刪)


1.觸犯,留下聯絡方式是您一相情願的想法,只要有妨礙的事實,就已經觸犯
2.妨礙與否由波麗士大人認定,有權移車和開罰,不是由您自行判定的

不是白線或是沒畫線就可以停車
唯一合法的停車位是停車格
其他警察都可以視情況開單
不要再誤導鄉民了....

flyinsect306 wrote:
才正要找這則新聞給版大看而已!!

一樓住戶:你不走~~等等車子怎麼了不要怪我
我:你說這什麼話呀!! 在威脅我唷!!

確實已經造成恐嚇! 行車紀錄器是否錄下?! 可當作物證!!
不然,實在不知道怎麼告下去....


別鬧了...這哪裡構成恐嚇,
對方只是要打電話叫警察拖吊而已
其實我不懂住一樓的怎麼有膽這樣嗆聲

車子開了就走 大不了給你刮花一次好了
你可是住這的 住一樓耶
不是住樓上兩三樓
如果是店面就算了 因為你人不住在這


住一樓 要怎麼玩你都很簡單啦
看是要噴漆潑糞灑冥紙還是丟個汽油彈進去等晚間新聞報出來

真的不要這樣亂嗆人 敬告各位住一樓的路霸
你說沒關係 我門口有監視器

有監視器就一定抓得到人嗎???



我其實不懂 車停這邊頂多給你刮 給你破壞好了
你是能造成多大破壞? 最多花個一兩萬就搞定了
你住這裡 你能躲到哪? 住哪都被人家知道了
還想跟別人玩?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阿

flyinsect306 wrote:

一樓住戶:你不走~~等等車子怎麼了不要怪我
我:你說這什麼話呀!! 在威脅我唷!!
我回文最怕碰到言之無物直接把別人打成信徒的腦殘 因為我遇過!!

kidd6971 wrote:
人是自私的阿~那些只...
..
.
:很多次下班都看到一個拾荒的阿婆都會在尖鋒時刻推著3輪車在馬路邊慢慢走照成機車道很難通行(從她的車、衣服看的出來日子很難過)阿婆違法嗎~確實是違法!!
...
...(恕刪)

就我所知, 並不違法, 請教一下, 阿婆違那一條法?
目前台灣普遍沒有"機車道"這種規劃, 只有慢車道、機慢車專用道、機慢車優先道, 但就是沒有機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阿婆的人力車,屬於慢車, 行駛於慢車道, 哪裏違法?????
就是看完了才請教您啊
本來白線阻礙進出就是不能停車

版上一堆主張白線可以停車的鄉民才真該去試試....
覺得這個世界就是大家互相一下
既然對方不願意,而且也說等下會有車進來了
另找車位就是了,有需要鬧嗎?

法律上應該是樓主贏定了,但私底下就很難講了!
生活大小事:http://qekpwos.spaces.live.com/
就法律來說 , 路邊停車是不違法的 , 路霸絕對是違法的 .

若真的吞不下這口氣 , 就重來一次 , 記得錄影存證 , 順便去縣警局督察室投訴處理員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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