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樓主這種人存在在別人地盤上撒野還敢那麼"洪聲"每次遇到都說只停幾分鐘去找朋友,結果留手機也不接,搞到我們裡面車子出不來可惜你不是來我們社區,每戶鐵門內都有車,常常遇到像你這種人,我們會像那戶人家一樣好好跟你說你態度不好, 不會跟你爭,就讓你停,超過30分鐘不回來就會請周遭鄰居把車子移到你的前後方,距離不到10公分,擺明讓你出不了你只要敢移車碰到我們的車,馬上拍照請求財損按門鈴,抱歉裡面都是老人家,都重聽聽不到門鈴聲白線喔!!所以沒有妨礙交通,就算叫警察也沒用
玉米大師 wrote:就是有樓主這種人存在在別人地盤上撒野還敢那麼"洪聲"可惜你不是來我們社區,每戶鐵門內都有車,常常遇到像你這種人,我們會像那戶人家一樣好好跟你說你態度不好, 不會跟你爭,就讓你停然後請周遭鄰居把車子移到你的前後方,距離不到10公分,擺明讓你出不了你只要敢移車碰到我們的車,馬上拍照請求財損按門鈴,抱歉裡面都是老人家,都重聽聽不到門鈴聲白線喔!!所以沒有妨礙交通,就算叫警察也沒用 這招高明
簡單第五十六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一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者。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醫院、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者。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五、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之處所停車者。六、不依順行方向,或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者。七、於路邊劃有停車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者。八、自用汽車招呼停車者。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十、在路邊設有計費停車表,或其他計費停車之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前項情形,執行勤務警察於必要,並得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由該執行勤務警察為之,並得收取移置費。第一項第十款及第二項之欠費追繳之。妨礙他車通行等紅單吧你~在此願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
自以為是的人太多了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也太多了出門在外以和為貴你以為暫停一下如果是你家車庫門口常常被人暫停當你準備出遊很高興的打開車庫門發現有車擋住你時你做何感想"不好意思借停5分鐘"是說不出口嗎懂法律就一定要咄咄逼人我只知道一件事"人在敘述事情只會說對自己有利的事"沒有兩造的口供是不會有真相的